1 / 9
文档名称:

哈尔滨市政府绩效管理条例1769237.txt

格式:txt   页数:9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TX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哈尔滨市政府绩效管理条例1769237.txt

上传人:企业资源 2012/1/28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哈尔滨市政府绩效管理条例1769237.tx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哈尔滨市政府绩效管理条例
2009年07月27日 15时43分 55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政府绩效”
哈尔滨市政府绩效管理条例
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2号
《哈尔滨市政府绩效管理条例》业经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9年3月26日通过,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6月12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九年七月七日
哈尔滨市政府绩效管理条例
(2009年3月26日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09年6月12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改进政府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科学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以及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以下简称政府及部门)的绩效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政府绩效管理是指根据政府及部门发展目标和履行的职能设定绩效目标,并对目标实施结果进行系统评估以达到政府及部门绩效不断提升的管理过程。
第四条政府绩效管理应当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平、注重实绩、社会参与的原则,促进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持续提高。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的绩效管理工作。
本级人民政府负责绩效管理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绩效管理机构),具体承担下列工作:
(一)组织制定、审核绩效计划;
(二)指导、监督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
(三)受理、复核不服绩效评估结果的申诉;
(四)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绩效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绩效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绩效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做好绩效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绩效计划
第七条政府及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中长期绩效管理计划。中长期绩效管理计划期限一般为三至五年。
区、县(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含有政府绩效管理内容的,可以不再另行制定中长期绩效管理计划。
第八条中长期绩效管理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职能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概述;
(二)完成主要职能和工作的总目标和具体指标;
(三)影响目标和工作任务的关键因素分析;
(四)完成目标任务的方法、措施和进度。
第九条政府及部门应当根据中长期绩效管理计划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年度绩效计划。
第十条年度绩效计划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设定年度绩效目标的主要依据;
(二)本年度绩效目标及其评估标准;
(三)实现本年度绩效目标的方法和措施。
第十一条制定中长期绩效管理计划和年度绩效计划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并报绩效管理机构审核,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经批准的绩效计划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绩效管理机构认为年度绩效计划有不符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未能全面履行职能等情形的,应当向制定绩效计划的政府及部门反馈意见并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由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