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DLZC-2016-27
项目名称: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连市电动汽车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项目
招 标人: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 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 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 39917759 传真:(0411) 39917780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
投标保证金为保函形式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可到开标现 场递交(递交时间为:2016年5月4日13时一13时30分);
递交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理区7。
保证金为支票和电汇形式的须在2016年4月22日16时之前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 (支票以递交时间为准,电汇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号:2869 6273 8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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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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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数量及封装要求:1套正本,5套副本(共6本)以及1份电子文件,正、 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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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5月4日13点一13点30分; 递交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理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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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
2016年5月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日期及时间:2016年5月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七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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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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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60元人民币, 并按下述银行账号汇款(汇款单应注明项目名称),然后将银行电汇凭证(回单) 复印件连同单位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至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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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近五年(2011年至今)编制综合交通规划、停车设施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5平方公里以上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城市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和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外地供应商须在大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且至开标之日止分支机构设立不低于
一年;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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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计划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编制并提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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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型:服务招标。
中标服务费收费费率: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 5%;
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费率为0. 8%;
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为0. 45%;
中标金额1000—5000万元费率为0. 25%O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
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X % —1. 5万元
(200-100)% =
合计收费= = 2. 3 (万元)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 招标人名称: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根据国家和地方关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依 据上位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大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3) 项目完成计划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编制并提交结果。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近五年(2011年至今)编制综合交通规划、停车设施规划、城市总体规划、5平
方公里以上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城市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和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无在处 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外地供应商须在大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且至开标之日止分支机构设立不低于一年;
其他要求:
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 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