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财政办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竞争性存放管理
暂行办法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存放管理,提高资 金效益,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 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应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市级主管部门门户 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招标项目的内容和数量;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四)报名方式及需提供材料;
(五)报名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七)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第十条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竞争性存放招标项目仅限于 银行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期限由各单位根据资金支付流动性需要自行确定, 一般不超过 1年。
第十一条 参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竞争性存放投标的银 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 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 合以下条件:
(一)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 B 级以上,银监部门上年度监管评级 2级以上。对地方经济有特殊 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 ***竞争性存放招标单位应按规定建立 5 人以上单 数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严 格执行利益回避的相关规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 密。
第十三条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竞争性存放评标方法,由各 单位根据有关YYY,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采取综合评 分法。
综合评分法评分指标包括利率水平、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 服务水平和社会责任贡献率等方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可以结合 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设定相关指标及分值权重。存款利率 水平包括活期存款利率、定期存款利率水平。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贡献以市政府对银行业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依据。服务水平指标主 要反映开户银行信息系统建设、对账服务、分账核算服务、相关 业务收费情况、以往提供服务履约情况等方面。具体操作细则由 市财政局、招标单位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竞争性存放招标结果经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字后生效。招标结果生效后,招标单位应向中标银行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招标结果通知所有竞标银行,并在“绍兴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和市级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上对中标银行及中标利率 等中标信息进行公告。
第十五条 ***竞争性存放招标结果公告后,市级主管部门应 及时将具体中标结果书面通知下属单位,与中标银行签订规范的 定期存款协议,全面、清晰界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协议内容应包括中标银行提供的具体服务事项、违约责任的 处理、双方在确保账户资金安全中的职责、协议变更和终止条件 等。
第十六条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在协议签订后办理定期存款 相关手续。中标银行应及时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定期存单。
第十七条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存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 以不采取招投标方式:
(一)闲置资金量小于 500万元的;
(二)资金闲置时间少于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