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大中型企业执行会计准则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大中型企业执行会计准则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摘要】本文根据会计实践,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内容指出企业会计准则执行范围、纳税调整和财务会计报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根据问题提出自己的设想,以期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资产减值;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施行,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会计准则体系的实施,是实现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有效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我所迈的重要一步。但是,我国企业会计人员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由于认识问题,执行会计准则还不到位,还不能使会计工作真正服务于相关单位的需要,致使会计信息质量还有待提高。在此,笔者根据所学对会计准则执行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做一粗浅探讨,供读者批评指正。
一、企业会计准则执行范围问题
2013年1月1日,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开始在小企业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为我国企业执行会计准则又一次迈出重大步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没有完全明确其实施范围。但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已经指出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实施空间。
(一)上市公司均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在人民大会堂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38项具体准则,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会[2006]22号)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可见,该规定在我国财政部门发布时已经规定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体系。
(二)金融企业均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银监通[2007]22号)精神,先上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再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非上市的股份制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外资银行等金融企业从2008年起执行会计准则,后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从2009年起执行。不论何种类型金融企业均不得晚于2009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发布实施后的会计准则体系执行问题
《小企业会计准则》于2011年10月18日由财政部以财会[2011]17号印发,要求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要求《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予以废止。另外,有关会计标准衔接问题,实际情况是:行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制度已经废止,大中型企业均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而除了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的特殊小企业外,一般小企业则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如果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将不再转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则。
二、关于企业纳税调整项目及所得税核算方法问题
1、关于资产减值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大中型企业资产减值的对象有很多。譬如,应收账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