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放款中心工作总结
第1篇:放款中心职责
放款中心职责
1、所有新增公司类信贷业务由联社营业部统一入账,因此公司业务部在确定受理客户新增业务时,须提前提醒客户在营业部开立。
3.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的法律文件及相关的登记、批准手续是否合法、齐备。
4.放款前的限制性条款是否落实;
(二)合规性审查:根据联社贷款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审查贷款审批程序的合规性。
(三)完整性审查:审查贷款手续及其内容填写是否完整、法律文件及有关办理程序是否完备、批准手续是否齐全。
(四)有效性审查:审查贷款档案中各类文件要素是否一致。主要内容包括:
1.授信申请人和担保人名称;
2.贷款额度的币种、金额及构成;
3.贷款期限;
4.贷款利率的确定;
5.抵(质)押品描述;
6.签署人、预留银行印鉴章、签署合同日期。
(五)表面真实性审查:审查贷款档案中各类文件是否有明显造假、违反基本常识情况存在。
(六)支付方式的审查:审查借款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是否符合规定的支付方式,并按照规定的支付方式进行资金支付,并做好台账的登记。
第3篇:放款中心业务流程
放款中心业务流程
一、在已获信贷审批部门审批同意的各类授信业务的实际发放前,前台经营部门客户经理根据客户提出的授信业务支用需求,在对公信贷业务流程管理系统(CLPM)中发起合同支用申请,并提交至放款中心审查岗,同时将有关申请放款的纸质文件材料送交放款中心,具体文件材料如下:
(一)客户基础信息资料:
(如有)
信贷经营部门应审查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贷款卡/贷款证、税务登记证书原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通过了工商管理等相关部门的年检,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是否在有效期以内等。
(二)客户授信信息资料:
(如有) (如有)
年度内多次办理放款业务且客户基础信息和客户授信信息无变化的,相关资料文件只需在第一次办理时提供。
(三)客户授信支用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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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各类保证金质押/保证/抵押/质押合同) (如有) (如有)
(四)放款中心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信贷经营部门应对所提交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且有责任、有义务向放款中心及时提供最新的文件资料。
信贷经营部门在自身审查范围内对授信业务进行合规性审查、合同审查、落实贷前条件审查后,向放款中心提出对公授信业务发放的申请。
二、
信贷经营部门客户经理与放款中心审查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