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卷烟商品营销员》之《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
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
(1)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当事人按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关系,不得强买强卖。
(2)平等原则参加交易的主体法律地位平等。
(3)公平原则参加市场竞争的主体按规则行事,不得非法获取竞争优势。
(4)诚实信用原则善意、诚实、恪守信用、不得欺诈。
(5)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原则。
(6)不滥用竞争权利的原则。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一)假名冒牌行为
假名冒牌行为是指假用和冒充其他经营者或其商品的名称、商标、质量和产地标志等,以使人误解的行为。
(二)限购排挤行为
限购排挤是指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为了排挤其他经营者而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的行为。
(三)滥用权力行为
滥用权力行为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及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以及限制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的行为。
(四)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采取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购买商品的行为,例如账外回扣等。
(五)虚假广告行为
虚假广告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产地及有效期限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六)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经营者通过不正当手段,违法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行为。
(七)降价排挤行为
降价排挤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了排挤竞争对手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其他积压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八)搭售行为
搭售行为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的行为。
(九)不正当奖售行为
不正当奖售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而进行的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
(十)诋毁商誉行为
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伪事实,借以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行为。
(十一)通谋投标行为
通谋投标行为是指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标价以及投标者为排挤对手而与招标者相互勾结的行为。
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
(一)假名冒牌的法律责任
对有假名冒牌的行为者,要依照《商标法》、《产品重量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可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贿购贿销的法律责任
,不构成犯罪的,处以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