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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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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汽车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汽车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罐车在运输过程中的油气排放限值、控制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98 等相关标准的技术规定。
铁路罐车应符合 TB/T2234 等相关技术规定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油气排放。

油罐汽车油气排放控制标准实施区域和时限见表 3。
表 3 油罐汽车油气排放控制标准实施区域和时限

地 区
实施日期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设市城市及其他地区承担上述城市汽油运送
的油罐汽车
2008 年 5 月 1 日
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设市城市 及其他地区承担上述城市汽油运
送的油罐汽车
2010 年 1 月 1 日
其他设市城市及承担设市城市汽油运送的油罐汽车
2012 年 1 月 1 日
注:长江三角洲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 8 个市、浙江省 7 个市共 16 市。江苏省 8 个市包括南京
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泰州市、南通市浙江省 7 个市包括杭州市、嘉兴
市、湖州市、舟山市、绍兴市、宁波市、台州市。
珠江三角洲地区 9 个市包括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佛山市、惠州市、
肇庆市。
省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对环境质量的要求和经济技术条件提前实施并报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 管部门。
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油罐汽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方法
一、适用范围
本附录适用于油罐汽车油气回收系统的密闭性检测。
二、检测原理和概要
采用抽真空或充压的方式检测油气回收系统对压力的保持程度。检测时对罐体内抽真空或充气达到一定的压力然后与压力源隔离记录 5min 后的压力变动值并与控制限值比较是否达标。
三、检测条件
油罐汽车应停靠在一个不受阳光直接照射的位置接受检测罐内不能存有残油。
四、检测设备
惰性气体加压系统。能向罐体内加压至 10kPa。
低压(最小刻度 35kPa)调节器。用于控制高压气源压力。
机械式压力表。量程范围 0~~10kPa;精度为满量程的 2%最小刻度为 30Pa。
检测接头。如图 所示检测接头装有断流阀和泄压阀可连接加压和抽真空软管。此外检测接头还应装有压力表。
图 油罐汽车油气回收系统检测接头
真空泵。可以将罐体抽真空至-5kPa。
加压和抽真空软管。内径 能够承受低压调节器的最大压力。
泄压阀。能够手动或在压力达到 和 时自动开启。
五、检测程序
首先对油气回收系统的相关部件进行检查,并记录于表 。
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正加压)
概述:向单仓油罐车或多仓油罐车的第一个油仓内充氮气达到 ,5min 后记录的压力变动值应小于等于表 1 规定的限值。多仓油罐车的每个油仓都应进行密闭性检测。
A. 检查罐体的所有压力/真空阀,以确保处于正常运作。
B. 开启和关闭罐体顶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