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超市商品价格决定的方法
传统的杂货店或市场,其定价的方法为“买打卖罐”,例如:A酱油一打进价是200元,则每罐卖20元,我们可以算出其总售价为:20元×12(瓶)=240元,毛利率为:  (240元—200元)÷240元=%这种定价起因于当时市场的价格全由厂商主导者,而零售店与消费者只能被动地接受。
    渐渐的步入消费导向的时代,市场上渐渐有了比较,结果有些零售店为了增加竞争力,就把大品牌或畅销的商品稍微降价,而将消费者较不敏感的商品酌予调升。如上述A酱油为大品牌则可能以19元一瓶销售,而小品牌的B酱油也许一打进价只要170元,每瓶原以17元销售卖出,而此时可能调整为18元,此时A品牌的一打总价为
    19元×12(瓶)=228元,而毛利率为(228元—200元)÷228元=%,至于B品牌其一打售价为18元×12瓶=216元,毛利率为(216—170元)÷216=%
至于生鲜食品,其传统的定价方法为“公斤买市斤卖”,例如:1公斤用50元买的水果,则一市斤卖50元,此时其每市斤的进货成本为50元×=25元。(),其毛利率为:(50元—25元)÷50元=50%。
    乍看之下,似乎毛利率很高,但由于果菜具有分级包装不易,不易保存,容易腐败的特性,在设定价格时,如果没有设定这么高的毛利,可能会亏本。
    一般而言,果菜因须处理,去外叶、去头、去皮或买进时斤两不足,其可用部分大约只有原先的八成,故其进货成本应先加上二成,即我们用一公斤的价格,,例如一公斤用100元买人,则其实际成本应是:100元÷=125元。如果我用传统方法去卖,每市斤卖100元,而一市斤的实际成本为125元×=,即指其毛利率实际仅有(100元—)÷100元=%,由于以此价格出售,仍有可能会有卖不出去的损失。故订这样的毛利率还算是合理。
    现在社会已进入消费者主义与竞争导向的时代,影响价格变动的因素越来越多,但无论如何转变,厂商总是要将价格定在成本最大的容许值范围内。
    至于现代价格的决定方法与步骤大致如下:
    一、确认订价目标
企业经营的目的是为了要赚取利益,故其价格订定必须牵涉到利益的回收,亦即应先找出利润目标,但要如何来找出这个目标呢?我们可从“损益平衡点”的观念来着手,其公式为:
  损益平衡点=固定营业费用÷(1—变动成本÷销货净额)
            =固定营业费用÷(1—成本率)=固定营业费用÷(毛利率—变动费用率)
    假设一家400平米的超级市场,每个月需要500万元之费用,而超级市场平均的毛利率有20%,且变动费用率为“0”损益平衡点为:500万元/=2,500万元,亦即该超市每个月要做2,500万元之营业额才不会亏本。
    如果我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一家超市在商圈调查时,估计每个月可做3,000万元之生意,而该超市估计的费用支出每月需600万元,则其平均毛利率必须控制在600万元/3,000万元=20%,才算平衡,亦即毛利率如低于20%则会产生亏损,高出才有利润。
    而此损益平衡点需要的毛利率,就是我们最简单的订价基准。如某项商品,其进货成本是80元,我们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