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表6 重庆市施工企业合同履约管理评价标准
项目
子项
评价标准
企业不良行为
通报批评
企业因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受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通报批评1次扣3分,受市城乡建委通报批评1次扣5分,受建设部通报批评1次扣10分。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若整改合格,有效期1年;一年之内整改不合格的,有效期至整改合格之日。
拖欠工程款
企业以被拖欠工程款或价格纠纷为由,引发集访、群访的:(1)企业拒绝配合协调、不按应急预案处置的,1次扣5分,若整改合格,有效期1年,一年之内整改不合格的,有效期至整改合格之日;(2)企业积极配合协调、但已造成一定的社会不良影响的,1次扣3分,有效期1年;(3)企业妥善解决的,1次扣1分,有效期1年。
拖欠分包商工程款
企业因拖欠分包商工程款引发农民工集访、群访的:(1)企业拒绝配合协调、不按应急预案处置的,1次扣5分,若整改合格,有效期1年,一年之内整改不合格的,有效期至整改合格之日;(2)企业积极配合协调、但已造成一定的社会不良影响的,1次扣1分,有效期1年;(3)企业妥善解决的,,有效期1年。
拖欠农民工工资
企业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集访、群访的:(1)企业拒绝配合协调、不按应急预案处置的,1次扣5分,若整改合格,有效期1年,一年之内整改不合格的,有效期至整改合格之日;(2)企业积极配合协调、但已造成一定的社会不良影响的,1次扣1分,有效期1年;(3)企业妥善解决的,,有效期1年。
合同订立
企业签订“阴阳合同”,经投诉并查证属实的,1次扣10分,有效期1年。
逃避监管
企业拒不协助、配合有关合同履约管理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的,1次扣1分,有效期1年。
履约投诉
企业有合同履约投诉,经核查情况属实的,,有效期1年。
其他行为
被记录过其他不良行为的,,有效期1年。
备注:企业因同一事件被通报批评的,只按最高等级扣分。
重庆市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履约管理评价标准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签章):
合同金额(万元): 合同工期(起始时间到竣工时间):
形象进度:
序号
评分项目
查阅依据
扣分分值
一
施工合同备案
——
1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未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扣4分;
查阅备案合同
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未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扣4分;
3
合同金额中未将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单列,扣4分;
4
未明确每计价周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及支付时间,扣5分;
5
未明确合同价款的计价依据,扣2分;
6
未明确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或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扣2分;
7
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未明确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系数(或风险金额),扣2分;
采用可调价格的工程,未明确约定人工、材料、设备价格变化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以及其他可调因素,扣2分;
8
未明确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时限及违约责任,扣2分;
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时限不符合国家和我市的相关规定,扣2分;
9
未明确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扣2分;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