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露天矿安全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我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推动安全生产态势持续稳定、落实责任和对“三 违”追查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安全生产法》、《理人员(项目经理及生产、安全、 机电、技术副经理)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证件,缺一人罚款 2000元并及时改
正。拒不接受培训未经考核合格上岗者,对该单位进行停产整顿,缺 3 人以上 的解除施工合同。
第三十一条 “双控”信息化系统拥有账号人员需能熟练应用,隐患未整改 完成上传整改完成的,罚 100 元/条。
第三十二条 “双控”信息化系统账号泄露造成无关人员操作随意上传整改 或下达隐患等情况,罚责任人 200 元/次。
第三十三条 隐患责任单位,应严格按照矿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单按期整 改,未在时限内完成整改的又未申请延期,罚相关责任单位段长、书记、安全 副段长各100 元/条。
第三十四条 隐患下达人应及时批复延期、复查、验收,未及时批复延期造 成隐患整改超期、隐患整改完成 2 天内未及时复查、隐患复查完 2 天内未及时 销号,罚相关责任人 20元/条。
第三十五条 “双控”系统管理员负责保管管理员账号、上传资料,管理员 存在以下行为:上传资料未经矿主要领导审阅上传、未及时上传资料、管理员 账号泄露等情况,罚 100 元/次,管理员休假时工作未交接的罚 50 元/次,以上 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经矿研究后处理。
第三十六条 人为损坏终端机和标示卡,除按照原价(终端机 5500 元/台、 标示卡120 元/个)赔偿外,损坏终端机罚 200/台、标示卡 50/个。
第三十七条 标段安全检查标准、处罚标准与矿内等同。
第三十八条 各班组不按规定组织召开班前会,缺一项罚段长、书记各 50 元,记录不全少 1 项罚主持人 50 元。
第三十九条 班前会没有对安全工作进行重点安排罚主持人 50 元/次。安排 不严密、不清晰的,罚主持人 50元/次。
第四十条 酒后参加班前会,罚 100元并停止当日工作。无故不参加班前会 上岗者,罚本人 50 元,同时罚单位班长 50 元/人次。
第四十一条 各段班前会没有段领导参加的,罚段长 50 元/次。班前会承包 人无故不参加者,罚 50 元/次。
第四章 安全作业措施
第四十二条 多工种、多设备联合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作业措施,并符合 相关技术标准,否则罚段长、安全副段长、主管工程师(技术员)各 100 元。
第四十三条 安全作业措施编制内容不具体、不严谨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 编制人、审批人直接责任,视造成的损失或危害程度给予罚款及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 安全作业措施未贯彻学****考试,考核不合格人员未进行复试合 格上岗作业的罚实施单位段长和安全副段长各 100 元。
第四十五条 安全作业措施学****未签字或代签字上岗者,罚班长 50 元/人 次。
第四十六条 安全作业措施编制人、审批人签名必须手写,严禁打印,否则 罚 50 元。
第五章 现场作业
第四十七条 未经矿允许,闲杂人员和车辆禁止进入作业区,一经发现罚款 100 元。
第四十八条 生产指挥车入矿必须配备高杆旗(离地±)和警示灯,坑 下发现一辆生产指挥车未配备高杆旗和警示灯罚指挥车驾驶员、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