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竣工验收方案培训
主讲人:吴立军
深圳市中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培训内容
一、竣工验收条件
二、竣工验收程序
三、验收组组成
四、验收标准
五、验收内容
六、验收记录
七、验收整改
八、验收备案
一、竣工验收条件
1、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2、施工单位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应当进行自验,并编制竣工报告,由项目负责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监理单位进行初验。
未委托监理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将竣工报告直接提交建设单位。
竣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已完工程情况、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核查及抽查结果、观感质量验收结果、工程质量自验结论等。
一、竣工验收条件
3、监理单位收到竣工报告之后,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初验。
初验合格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初验合格意见,然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初验不合格的,监理单位应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由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单位的意见进行整改。
未委托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初验。
4、建设单位应在房屋建筑工程初验合格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一、竣工验收条件
5、建设单位组织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编制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竣工项目审查情况;
(二)竣工验收组织实施情况;
(三)各分部工程评定结果;
(四)质量控制资料的核查意见;
(五)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核查及抽查结果;
(六)观感质量验收结果;
(七)竣工验收结论。
竣工验收报告应当使用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文本(见附件),一式五份,由主管部门、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存一份。
二、竣工验收程序
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基本程序
一、 由建设单位主持会议,宣布竣工验收会开始。
二、 主持人作与会人员介绍及监督机构对与会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
(一)由建设单位介绍参加竣工验收的各单位人员;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专家及专业人员;
2、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专家及专业人员;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家及专业人员;
4、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家及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
(二)由质量监督单位介绍竣工验收监督机构人员;
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专家及专业监督员。
(三)验收监督人员查验各质量责任主体人员资格;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到岗情况,法人证明及法人委托书;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到岗情况,法人委托书;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到岗情况,法人证明及法人委托书;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到岗情况,法人证明及法人委托书;
二、竣工验收程序
三、施工单位介绍施工情况
主要介绍工程概况、施工依据、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措施、施工资料的填写及验收情况,最后对本工程质量作出自评结论。
四、监理单位介绍监理情况
主要介绍工程概况、监理依据、施工过程监理对质量控制的措施、资料监督及验收情况,最后对本工程质量作出验收意见。
五、设计单位介绍施工与设计的相符情况
主要介绍施工现场与设计图纸的相符情况,设计变更的执行情况,最后对本工程质量作出验收意见。
二、竣工验收程序
六、对现场实物质量检测及对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检查
(一)、建设单位竣工验收主持人对验收人员分组:
具体分组如下:
1、质量控制资料检查组;
2、建筑与结构专业组;
3、给排水与空调专业组;
4、电气专业组;
5、燃气专业组。
(二)、各验收小组进行实物抽查和资料检查:
1、实物抽查部位:屋面,顶层,标准层2~3层,裙房屋面,裙房顶层,一层,地下室等
2、资料检查: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监理单位资料及施工许可证。
二、竣工验收程序
七、各检查组由组长汇报抽查情况,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
八、监督人员提出整改意见及做出相关提示
九、质量责任主体协商确定单位工程是否通过验收
建设单位宣布:经过各质量责任主体协商确定该单位工程通否对过验收。
十、验收监督小组负责人发表监督意见
验收监督小组负责人对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验评标准的执行情况、质量评定结果发表验收监督意见,并对备案条件做出说明
十一、会议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