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农业经营主体精英化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
黄平【摘 要】实现农业现代化需要一批具有现代农业意识、现代农业观念以及现代农业技能的农业领域佼佼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核心主力。随着土地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这固然需要精良的装备,需要更高的机械化水平,但是,马克思提出,劳动过程的三要素包括劳动者、劳动对象和劳动工具,其中劳动力是最活跃的因素,是起决定性的因素。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不仅仅是运用现代化的劳动工具,不能“见物不见人”, 必须认识到使用现代劳动资料和对象的只能是具有现代技能的农民。也就是说,农业现代化只有在充分发挥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作用下才能实现,离开人,现代化是不复存在的。显然,没有牙的老农是干不了现代农业的。我们要走现代农业道路,需要一批具有现代农业意识、现代农业观念的农业领域佼佼者,带领更多的农民走向现代。
过去有个顺口溜:老弱病残在搞农业,虾兵蟹将搞副业,精兵强将搞工业。如果我们仍旧是以老公公老婆婆为主搞农业,那我们要实现农业现代化,要在本世纪中叶赶上中等发达就会是一句空话。搞农业仍然要精兵强将,不能是老公公老婆婆,老公公老婆婆搞农业只能当辅助工,不能当主力。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现代农业的发展
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是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谁呢?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就是新型生产经营主体。
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规模化农产品生产的主体,生产集约化、农产品商品化和经营管理水平较高,且对小规模农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带动散户、组织大户、对接企业、联结市场的功能,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织载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承担农产品加工或流通的功能,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带动农户进入市 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经营规模、辐射带动、盈利能力、产品认证、品牌建设、销售渠道等方面都具有明显优势,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主体。在浙江,老弱残兵搞农业的状况正在得到改变,新型职业农民已经破茧而出,一批批种粮大户、合作社带头人、农业龙头企业老板等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纷纷冒出来,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在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涌现出一批家庭农场,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农业经营主体精英化的新趋势,奇迹般地吸引了一大批跳出农门的能人重回农门,让我们看到了解决农业后继无人之忧的希望。
三、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的途径
近年来,我国农业主产区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虽然有了很大进步,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数量仍然不够。全国八成以上农户还在单打独斗。截至2011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