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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2019.6.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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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内容:本章共六节:
第一节 概 述   第二节 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第三节 转让房地产增值额的确定   第四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五节 减免税优惠   第六节 申报和缴纳
第用
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根据利息是否能单扣,分两种情况确定扣除:
(1)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
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利息的扣除还应注意两个问题:
a、利息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b、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也就是说不包括加息罚息。
(2)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上述5%以内或10%以内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思考】如果纳税人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怎么扣?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怎么扣?
《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9]220号)
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扣除。 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印花税列入管理费用,印花税不再单独扣除。
【例题】按照土地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单独扣除的税金是( )。 、城建税和印花税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和个人所得税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
【答案】B
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
此项规定只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

(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
(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


(二)旧房及建筑物扣除项目
。 。 。

评估价格就是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值。评 股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重置成本价就是对旧房及建筑物,按转让时的建材价格及人工费用计算,建造同样面积、同样层次、同样结构、同样建筑标准的新房及建筑物所需花费的成本费用。
成新度折扣率按旧房的新旧程度作一定比例的折扣。
例如,一幢房屋已使用近十年,建造时的造价为1000万元,按转让时的建材和人工费用计算,建同样的新房需花费4000万元,该房为六成新,则该房的评估价格为4000乘以60%等于2400万元,虽然当时买的时候只花了1000万元,但是按照评估价格可以扣2400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
对于个人购入房地产再转让的,其在购入环节缴纳的契税,由于已经包含在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之中,故计征土地增值税时,不另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9]220号)
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35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 《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