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转让意向书
转让意向书1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书(下称“本意向书”)由下列各方于年月日在
签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其中:甲方与乙方合称“转让方”,丙方与丁方合称“受让次项目转让之目的或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需要外,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各方在本款项下的保密义务不因本意向书的失效或终止而终止。
4、本意向书应为各方今后订立项目股权转让的正式合同以及其它法律文件的基础,本意向书在各方签订正式的项目股权转让法律文件后失效。
5、由本意向书引起或与本意向书相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法定时间内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分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程序规则在上海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各方都具有约束力。
6、本意向书自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7、本意向书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在正式的转让合同中约定。
8、本意向书一式八份,甲、乙、丙、丁各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此,各方已促使其授权代表于本意向书文首之日签署本意向书,以昭信守。
甲方:(印章)
授权代表:
签字:
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
签字:
丙方:有限责任公司(印章)
授权代表:
签字:
丁方:有限公司(印章)
授权代表:
签字:
转让意向书2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持有 公司(下称标的公司)股权;
2、标的公司为合法存在之有限责任公司,于 日竞得 地块,建设面积 平方米,并已取得《成交确认书》(见附件);
3、甲方拟通过合法程序转让所持的标的公司100%股权;
4、乙方拟通过合法程序受让标的公司100%股权,并支付相应的股权转让款。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甲方有意向转让所持标的公司100%股权。甲方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该等股权转让事宜的相关审议、审批、评估等手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交易方式转让该等股权。
二、乙方有意向受让该等股权,并愿意按照通过合法方式确定的转让价格支付股权转让款。
三、乙方同意在标的公司股权进入国有资产公开交易程序后,及时参加公开征集,表明受让意愿,并按相关交易程序的规定参加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交纳保证金、及时出价等)。
四、若乙方最终得以受让标的公司股权,双方按签订的正式《产权交易合同》履行相关权利义务;若乙方最终未得以受让标的公司股权,则双方同意按本意向书有关约定执行。
五、本意向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意向金。若乙方最终得以受让标的公司股权,该意向金可折抵股权转让款。具体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若乙方最终未得以受让标的公司股权,除本意向另有约定外,甲方将该意向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履行相关约定,则甲方不予退还本意向书第五条约定的意向金人民币 万元。
七、本意向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八、本意向书自将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 (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转让意向书3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
2、乙方系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增资扩股。
3、甲方愿意参与乙方的增资扩股活动。
据此,为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促进乙方的快速发展,为股东谋求最大回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参与并认购乙方增资扩股股份事宜达成如下意向条款:
第一条认股及投资目的
甲、乙双方同意以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为基础,建立全方位、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保证双方在长期的战略合作中利益共享,共同发展。
第二条认购增资扩股股份的条件
1、增资扩股额度:甲方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认购乙方增资扩股的股份,认购价格及所持有的股份数量待甲方尽职调查后双方协商确认。
2、本次增资扩股全部以人民币现金认购。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收到甲方存入的认购款项后,向甲方开出认购股份资金收据。
第四条双方承诺
一、甲方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