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均衡、可持续发展,切实解决我县教师队伍年龄老化、整体缺编和结构性缺编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在武强县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含特岗教师)不受户籍限制。
2、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幼师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3、小学教师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包括自考、成人、函授、电大和初中起点的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毕业生)。
4、初中教师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包括自考、成人、函授、电大毕业生)。
5、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
6、报名者符合教师任职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任职资格和招聘岗位要求。
应聘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幼师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或中小学教师资格。
应聘教师所学专业、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应聘的岗位学科要相同或相近(相近的文科专业有中文、政治、历史和地理;理科专业有数学、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英语专业要求招聘对象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应聘的岗位学科要相同。
3、应聘幼儿园音乐教师应是键盘、管乐、吉他类专业,需持有六级以上证书。
4、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发证的,需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各项成绩考试合格和正在认定的证明。
5、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而没有撤消的人员。
四、招聘数额
全县共招聘教师40名,其中:农村小学教师18名(数学7名、语文6名、英语4名、体育1名),乡镇中学教师14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体育2名、政治2名、物理2名、化学2名)。农村幼儿园教师8名(其中学前教育6名、音乐2名)。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和领导,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用。
(二)发布公告。2013年7月20日通过县电视台、武强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