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皖环函〔2013〕1481号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征求安徽省大气污染
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点工作
任务分工意见的函
省有关部门:
根据12月4日省政府召开的《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要求,现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印送给你们,请于12月18日下午5:00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至省环保厅,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联系人:苏惠民
联系电话:0551-62376665
传真:0551-62376689
电子邮箱:shm525@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12月12日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一览表
序
号
工作任务
责任
单位
负责
部门
1
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支持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市政府
省委
宣传部
2
实施年度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省监
察厅
3
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协调工作。
市政府
省政府应急办
4
设立环保部门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机构,增加人员。
市政府
省编办
5
优化产业布局,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制定全省重大生产力布局调整意见和主导产业投资导向目录;严禁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优化中心城市主城区产业布局。
市政府
省发
改委
建立和完善促进生态产业园区发展的配套政策,促进产业园区绿色转型。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制定执行高于国家要求的“两高一资”产业准入目录,不再审批钢铁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认真清理和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在建违规项目。
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审批、核准、备案。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百千万”示范工程,到2017年,50%以上的国家级开发区和30%以上的省级开发区实施循环化改造。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进重大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开发和产业化应用,培育大中型节能环保企业和节能环保装备研发制造产业基地,制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
加强清洁生产工作,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到2017年,全省钢铁等重点行业的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
改善能源消费结构,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支持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加大清洁能源使用力度,安全高效发展核电。
坚持“上大压小”,加快现役燃煤机组技术改造,提高大容量、高参数、节能环保型机组比重,新建燃煤电厂须上 60万千瓦级以上超超临界机组;支持煤电联营和煤电一体化开发;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推进电网智能化建设。
完善环境经济政策,落实脱硝电价政策,完善政府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
加强城市生态规划和建设,在城区和近郊区禁止新建废气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
6
开展中小学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引导中小学生为改善和呵护环境空气质量尽力量、做贡献。
市政府
省教
育厅
7
加快我省大气污染(灰霾)监测预警、综合防控和秸秆等废弃物资源开发利用等技术研究与推广。建立集关键技术研发、集成应用、成果产业化、产品商业化于一体的大气污染防治科技产业链。
市政府
省科
技厅
着力推进重大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的开发和产业化应用。加速新能源适用车型的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