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文档名称:

2008中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讲义1401.doc

格式:doc   页数:8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2008中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讲义1401.doc

上传人:管理资源吧 2012/2/6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2008中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讲义1401.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十四章就业管理
重点节排序:第二节、第一节、第三节
难点节排序:第二节、第一节、第三节
第十四章就业管理近两年考情分析:
单项选择题(分)
多项选择题(分)
案例分析题(分)
合计
2006
2007
2006
2007
2006
2007


3
1
0
0
0
0
3/1分


0
1
0
0
0
0
0/1分


0
0
0
2
0
0
0/2分
统计

3
2
0
2
0
0
3/4分

第一节招用人员
重点与难点:

、香港、澳门居民的政策规定

内容讲解:
一、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掌握)
(一)自主用人权
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在市场就业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人力资源市场上平等的选择权都受到法律保护。从就业促进角度看,保护好用人单位用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企业更多的吸纳就业和稳定就业。
(二)招用人员途径
用人单位自主招用人员的途径主要有:
(1)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
(2)参加职业招聘洽谈会;
(3)委托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站等大众传播媒介发布招聘信息;
(4)利用本企业场所、企业网站等自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三)用人单位的义务
(1)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
(2)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依法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3)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要求及时向其反馈是否录用的情况;
(4)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个人情况资料予以保密。公开劳动者的个人资料信息和使用劳动者的技术、智力结果,必须经过劳动者本人书面同意;
(5)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依法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
(四)禁止行为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
(2)扣押被录用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3)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招用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人员
(5)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
(6)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7)用人单位不得以诋毁其他用人单位信誉、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聘人员
(五)反歧视
主要是指招用人员简章或招聘广告中,不得有对妇女、残疾人、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少数民族劳动者等人员提高录用条件或拒绝录用的内容
(六)从事特殊工作劳动者的招用
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应当依法招用持相应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招用未持相应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的,须组织其在上岗前参加专门培训,使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二、就业登记(掌握)
就业登记制度由国家建立。
通过对劳动者就业实行登记,①可以加强就业管理,②掌握人力资源市场的基本情况,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