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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共生理论的区域行政发展研究.doc

上传人:住儿 2022/9/10 文件大小:1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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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基于共生理论的区域行政发展研究
陈晓春谭娟胡扬名摘要:区域行政系统实际上是一个共生体(共生系统),具有系统的开放性、组成单位的多元性和独立性、运作方式的协同与合作性及在目标上的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等共生性特点。在区域行政发展中运用共生理论对促基于共生理论的区域行政发展研究
陈晓春谭娟胡扬名摘要:区域行政系统实际上是一个共生体(共生系统),具有系统的开放性、组成单位的多元性和独立性、运作方式的协同与合作性及在目标上的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等共生性特点。在区域行政发展中运用共生理论对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成与发展、解决区域公共问题与区域公共事务、实现区域社会经济的均衡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促进区域行政良性发展的共生之道在于树立共生观念、优化共生环境及构建共生机制。
关键词:共生;共生理论;区域行政
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217(2007)06-0115-04
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共生现象都是一个普遍现象,它是共生单元之间的某种必然联系,使之结成共生体,并按内在的要求形成共生关系,产生新的共生能量,推进共同进化发展。中国目前进入了一个以区域板块在经济舞台上起主导作用的时期。然而,传统的分割化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已经成为加剧地区分割及恶性竞争的深层次根源所在。在这种情形下,用共生理论来研究分析以区域合作、产业整合乃至区域发展一体化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行政,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的健康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一、共生理论视角下的区域行政
在现有的文献中,学界对区域行政的概念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国内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许多对区域行政的研究融于区域经济一体化、行政区划调整、府际关系、城市化发展等问题中,从区域经济学、经济地理学、政区地理学、公共行政学等不同角度来进行探讨。本文引入共生理论,从生态学和管理学的角度,为区域行政发展提供了新的视角和理论依据。结合前人研究成果,运用共生理论,我们将区域内行政单位视为共生单元,它们构成的区域行政系统视为一个共生体(共生系统)。据此分析。区域行政具有以下共生性特点:
其一,区域行政系统的开放性。共生体是由各共生单元按某种共生模式组成的共生关系的集合,是随内外环境变化而自我适应、自我调整的开放性系统。共生体不仅存在内部各共生单元相互间进行物质、信息、能量的交换,而且还与外部环境进行着物质、信息和能量的交换。随着时空条件的变化,共生体的内外环境会发生变化,相应地共生体也会发生变化。由区域内行政单位经由某种联系形成的区域行政系统实际上就是一个动态开放的共生系统。区域行政是在一种权变、风险、不确定性的复杂社会生态下出现的,突破了以单位行政区划的刚性约束和政治统治为要义的行政区行政的缺失,把大量跨行政区划的“外溢性”公共问题和“区域性”公共事务纳入自身的管理范围。区域行政共生系统没有传统区划行政所具有的分割的、封闭的具有刚性约束的边界,整个系统因应内外环境的变化而处于一个动态的自我适应、自我调整的状态。
其二,组成单位的多元性和独立性。共生单元是指构成共生体或共生关系的基本能量生产和交换单位,是形成生物共生的基本物质条件。组成共生体的共生单元具有多元性和独立性,即共生体一般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共生单元所构成,共生单元间彼此独立。区域行政系统的组成单位可视为组成共生系统的共生单元。区域行政共生单元的“多元”表明区域行政的主体并非只有地方政府单极,而是包括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各类社会组织、团体、企业、公民等在内的多主体化的参与者。同时各共生单元在其原作用范围内独立自主地运行其功能,各单元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同时互不干涉。保持独立性是区域行政共生单元通过协商与合作进行物质、信息和能量交换的前提和基础,这也是区域行政区别于区划行政所提倡的通过行政区划调整以扩大行政区域范围运用统一集权的方式处理原行政区区际公共问题与公共事务的地方。实际上,行政区划调整因使原行政区丧失独立性易于引发其消极抵制,同时因利益格局的调整和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态环境的变化极为困难,往往不具可行性,这种做法也未能从根本上适应区域公共问题日益增多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现实需求。
其三,区域行政的运作方式是协同与合作。共生的本质是协同与合作。正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帮助,在协同中激活各方,在合作中进化发展。正是通过协同与合作,在共生过程中产生新的能量,达到共生系统中任何一个单方面都无法达到的高水平状态。区域行政共生系统中单个共生单元的独立性及其在共生过程中的平等性,必然要求区域行政运作方式突破区划行政中权力运作的自上而下、单向度的“命令一服从”方式,而形成“地方政府(共生单元)―区域行政共同体(共生系统)―地方政府(共生单元)”协商谈判的合作机制。区域内各共生单元主要通过合作、协调、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