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录 XIX A 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的目的是证明采用的方法适合于相应检测要求。在建立药品质
量标准时, 分析方法需经验证; 在药品生产工艺变更、制剂的组分变更、原分析方法进行修订
时、则质量标准分析方法也需进行验证。方法验证理由、过程和结果均应记载在药品质量标准
起草说明或修订说明中。
需验证的分析项目有: 鉴别试验, 杂质定量或限度检查, 原料药或制剂中有效成分含量测
定, 以及制剂中其他成分( 如防腐剂等) 的测定。药品溶出度、释放度等检查中, 其溶出量等
测试方法也应作必要验证。
验证内容有: 准确度、精密度( 包括重复性、中间精密度和重现性) 、专属性、检测限、
定量限、线性、范围和耐用性。视具体方法拟订验证的内容。附表中列出的分析项目和相应的
验证内容可供参考。
方法验证内容如下。
一、准确度
准确度系指用该方法测定的结果与真实值或参考值接近的程度, 一般以回收率( % ) 表示。
准确度应在规定的范围内建立。
1. 含量测定方法的准确度
原料药可用已知纯度的对照品或样品进行测定, 或用本法所得结果与已知准确度的另一方
法测定的结果进行比较。
制剂可用含已知量被测物的各组分混合物进行测定。如不能得到制剂的全部组分, 可向制
剂中加入已知量的被测物进行测定,或用本法所得结果与已知准确度的另一个方法测定结果进
行比较。
如该分析方法已经测试并求出了精密度、线性和专属性,在准确度也可推算出来的情况下,
这一项不必再做。
2. 杂质定量测定的准确度
可向原料药或制剂中加入已知量杂质进行测定。如果不能得到杂质或降解产物, 可用本法
测定结果与另一成熟的方法进行比较, 如药典标准方法或经过验证的方法。如不能测得杂质或
降解产物的响应因子或不能测得对原料药的相对响应因子的情况下, 可用原料药的响应因子。
应明确表明单个杂质和杂质总量相当于主成分的重量比( %) 或面积比( %) 。
3. 数据要求
在规定范围内, 至少用 9 次测定结果进行评价, 例如, 设计 3 个不同浓度, 每个浓度各分
别制备 3 份供试品溶液, 进行测定。应报告已知加入量的回收率( %) , 或测定结果平均值与
真实值之差及其相对标准偏差或可信限。
二、精密度
精密度系指在规定的测试条件下, 同一个均匀供试品, 经多次取样测定所得结果之间的接
近程度。精密度一般用偏差、标准偏差或相对标准偏差表示。
在相同条件下, 由同一个分析人员测定所得结果的精密度称为重复性; 在同一个实验室,
不同时间由不同分析人员用不同设备测定结果的精密度, 称为中间精密度; 在不同实验室由不
同分析人员测定结果的精密度, 称为重现性。
含量测定和杂质定量测定应考虑方法的精密度。
1. 重复性
在规定范围内, 至少用 9 个测定结果进行评价, 例如, 设计 3 个不同浓度, 每个浓度各分
别制备 3 份供试品溶液, 进行测定, 或将相当于 1 00 %浓度水平的供试品溶液, 用至少测定 6
次的结果进行评价。
2. 中间精密度
为考察随机变动因素对精密度的影响, 应设计方案进行中间精密度试验。变动因素为不同
日期、不同分析人员、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