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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随箱资料管理制度(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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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随箱资料管理制度(2页).doc

上传人:zyl7513565 2017/8/20 文件大小:26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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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设备随箱资料管理制度
一、根据国档[1998]4号文件规定,档案人员参加设备开箱,以使开箱资料统一管理,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二、工程建设期间,设备到货后由计供部通知档案中心共同参加设备开箱。
三、现场设备开箱,档案中心负责登记和查验文件材料、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对查验结果, 须由档案中心、计供科、设备厂家二方签字。未经档案中心人员对技术文件的齐全、完整进行验收签字,财务部门不予结算货款。
四、开箱所得的文件材料、技术资料,无论几份,均由档案中心接收。
五、档案中心收到开箱资料后,须保证二套归档(只有一套正本时,可再复印一套),同时按规定份数进行复印并分发给有关专业协作单位。
六、开箱时,若发现装箱资料缺少,要追究原因。如果是供货单位没有装箱,则由计供部门负责追回;如果是由于施工单位擅自单方面开箱,窃取设备资料,则必须责令其归还,否则由其负责赔偿。
七、档案中心须做好每次开箱情况的统计工作。
八、现场设备开箱时,如因有关部门不通知档案中心到场而发生设备资料丢失、损坏或留在个人手中,则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