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雁峰区乡村医生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巩固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络,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乡村医生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印发《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的通知》(卫农卫发【2008】43号)及《湖南省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劳务补助办法》(湘财社【2008】6号)精神,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和业务素质情况,按照卫生部对从业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机构
考核委员会负责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各乡镇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注册在本辖区内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乡村医生。(包括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生)。
三、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两方面。
(一)业务考评主要包括:
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业务水平;
3、学习培训情况;
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职业道德评定主要包括医德医风情况。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考核方式主要包括:
1、个人述职;
2、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
3、业务水平测试;
4、职业道德评议。
(二)、考核程序如下:
1、考核小组办公室应当于考核前30日通知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
2、考核小组按照上述考核方式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
3、考核小组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4、考核小组办公室向乡村医生送达书面考核结果;
5、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签署意见;
6、考核小组办公室于考核当年的12月15日前将各村卫生室考核结果向卫生局报告。
(三)乡村医生认为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向考核委员会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考核委员会应当予以准许。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果将记入“考核结果”记录栏。
五、卫生局将考核结果情况通过区信息办进行网上公开。
六、具体工作要求
1、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生局,由业务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卫生院设立考核小组,组长由各卫生院院长担任。
2、乡镇卫生院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村卫生室各项管理工作及业务指导、监督和考核。
3、卫生院要制定好乡村医生考核方案及具体考核标准,并报卫生局考核管理办公室。
附件:
1、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成员名单
2、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制度
3、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职责
4、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5、乡村医生考核表
6、乡村医生考核复核表
7、乡村医生考核结果统计表
雁峰区卫生局
2009年3月10日
雁峰区乡村医生定期考核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刘毅局长
副主任:王文亮书记 
王红副局长
董忠林副局长
肖恒楚副局长
黄昕副局长
委  员:张琼办公室主任
胡曼红业务股股长
李冬秀妇幼保健院院长
徐玉元疾病控制中心副主任
叶湘华湘江乡、岳屏镇卫生院院长
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生局,由胡曼红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设立考核小组,组长由各卫生院院长担任。
雁峰区乡村医生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根据卫生部卫农卫发[2008]43号文件《卫生部关于印发〈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的通知》的要求,为了确保我县乡村医生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工作管理委员会和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二、考核原则: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
三、考核范围:雁峰区所有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村医疗机构执业的乡村医生。
四、考核周期:定期考核,每两年考核一次,每年的乡村医生考核应在下一年度的1月10日前完成。
五、考核内容:业务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
六、考评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考核办公室对考核不合格乡村医生提交雁峰区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提出是否续聘等处理意见。
七、建立乡村医生档案,结合工作实际,记录乡村医生相关执业信息;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于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平时工作,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考核流程。
本制度自二00九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雁峰区乡村医生定期考核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参与研究、讨论、制定乡村医生考核的实施方案,为规范乡村医生行为及个人培养献计献策。
二、按照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负责乡村医生的定期考评工作,及时总结。
三、对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提出处理意见。
四、完成上级有关乡村医生考评的指令性任务。
 
 
 
 
 
雁峰区乡村医生定期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乡村医生定期考核方案的督促、落实。
二、负责乡村医生定期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总结。
三、负责定期召开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会议。
四、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