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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林缘田边可燃物计划烧除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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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林缘田边可燃物计划烧除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w8888u 2012/2/9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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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林缘田边可燃物计划烧除实施方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海沧区林缘田边可燃物计划烧除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推进疏堵结合的野外火源管理机制,引导群众依法用火,安全用火,消除农林生产无序用火的威胁,解决森林防火安全与农事生产的矛盾,确保森林防火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遵循原则
计划烧除应遵循“统一安排、依法审批”的原则;“尊重民意、自主自愿”的原则;“加强服务、方便群众”的原则;“严密组织、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实施单位
计划烧除工作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总责,具体由各镇、场、村统一组织实施。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下达烧除任务、用火审批和烧除过程的监督。
各镇街场林业工作部门负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并做好烧除结束后的验收。
各镇、村负责烧除计划的调查摸底和群众的组织,落实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凭野外用火许可证适时开展点烧,确保用火安全。
三、准于烧除的用火条件
(一) 森林防火戒严期以外,3级以下低森林火险天气,
风力3级以下。
(二)林缘山边防火阻隔带宽度要在10米以上。
(三)现场作业组人员要在10人以上,并要有1位镇(街、场)领导负责组织指挥,1名林业站技术员指导,片区护林员在场协助。
(四)作业队员要准备必要的扑火器具。
(五)烧除时间控制在5:00—9:00的低火险时段,原则上每个镇(场)每个时间段只能有一个村开展点烧。
四、工作内容
(一)宣传发动群众。由各镇、村组织护林员进村入户向村民宣传,发放宣传单,把计划烧除的好处、野外用火许可审批程序、安全点烧、防范措施和严禁无证用火等有关事项送达告知农户,同时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墙报、专栏等广泛进行宣传,使群众自觉开展计划烧除工作。
(二)充分调查摸底。由各林业站事先做好需实施烧除的农田和果园分布、可燃物特点和火险隐患地域的调查,对计划点烧的民意进行征集摸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严格执行程序。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如下程序进行:防火设施开设→村验收防火设施→村申请用火→林业站审核报区防火办批准→镇、村组织应急人员和扑火物资工具到位→统一点烧→现场清理。林业站(社区服务中心)应
做好现场监督和技术服务,确保依规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