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县公安局行政权力事项汇总表
序号
行政权力类别
数量
行使状态
备注
常用
非常用
1
行政许可
14
10
4
2
行政处罚
465
153
312
3
行政强制
35
12
23
4
行政征收
0
0
0
5
行政给付
0
0
0
6
行政奖励
1
0
1
7
行政确认
17
15
2
8
行政裁决
0
0
0
9
行政征用
1
0
1
10
其他权力
17
7
10
合计
550
197
353
县公安局行政许可类事项清单
序号
权力名称
实施依据
行使状态
备注
1
剧毒化学品运输证核发
【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三十九条: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常用
2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核发
【行政法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
第二十六条: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收货单位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常用
3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行政法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1987年公安部发布)
第四条: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三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常用
4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评审与工程验收
【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第四十一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实施机关为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规章】《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2005年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的,实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制度。第六条:申请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书面提出
常用
序号
权力名称
实施依据
行使状态
备注
5
公章刻字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行政法规】《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批准1951年8月15日公安部发布)
第三条:凡经营印铸刻字业者, 须先向该管市(县)人民政府公安局或分局申请登记,办理以下手续:一、详细填写特种营业登记表两份,附申请人最近二寸半身免冠像片三张,并觅具可靠非同业铺保两家。二、造具该业股东、职工名册, 建筑设备及四邻平面略图(露天刻字摊免缴平面略图)。三、将填妥之申请登记表,连同像片、略图、名册等送公安局或分局,经核准发给许可证后,须另向该管工商机关申请,领得营业执照后始准营业。
常用
6
机动车驾驶许可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常用
7
消防工程审核备案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一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常用
序号
权力名称
实施依据
行使状态
备注
8
出海船民证核发
【行政法规】《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