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WTO框架下我国中小服务性企业的发展战略研究
摘要:加入WTO后,我国中小服务性企业已经开始面临生存与发展、竞争与合作、分工与协作等方面的新形势;因此,认清我国中小服务性企业的发展现状,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战略,这对促进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中小服务性企业的发展现状,探讨了加入WTO后,服务自由化给我国中小服务性企业带来的机会和挑战,幷就如何提高中小服务性企业的竞争力,从政府和企业自身两个方面提出了应对策略。
关键词:WTO框架中小服务企业发展战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服务业取得了长足进展,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了服务贸易的增长。1990年我国的服务贸易出口在全世界名列第27位,进口贸易居第32位;2000年服务贸易出口升至第14位,进口贸易列第10位。但是,由于我国服务业起步较晚、基础较差,加之缺乏国内相关产业支撑,与其它国家尤其是经济发达之间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加入WTO后,我国中小服务企业面临着生存与发展、竞争与合作、分工与协作等方面的新形势。因此,认清我国中小服务性企业的发展现状,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战略,这对促进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中国服务业与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
服务贸易是指一国劳动者向另一国或多国消费者提供服务幷获得外汇的交易过程,它既包括有形劳动力的输入输出,又包括提供者与被提供者未实体接触情况下服务的国际间有偿输入输出。《服务贸易总协议》(简称GATS)根据服务贸易实现的方式将国际服务贸易分为如下四种类型:(1)跨国支付(Cross-Border Supply),即服务产品的跨境流动,如电讯服务;(2)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即消费者向出口国的流动,如旅游;(3)mercial Presence),即在要提供服务的国家建立商业基地,如在国外建立独资或合资企业;(4)自然人的流动(Movement of Personnel),即自然人向另一国的领土流动,以便在那里提供服务,如劳务人员出国。
服务业与服务贸易包括的内容基本一致,其范围极为广泛,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与信息系统局(SISD)提供的分类,它们大致包括12种类别,即(1)商业服务、(2)通讯服务、(3)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4)教育服务、(5)环境服务、(7)金融服务、(8)健康与社会服务、(9)旅游服务、(10)文化与体育服务、(11)运输服务、(12)其它服务等。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制定的《服务贸易总协议》,上述12类服务部门共计涉及142个服务项目,它是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国开展服务贸易时的参考依据。
目前,国际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和少数新兴工业化国家。有关统计资料表明,2001年,美国、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西班牙、荷兰、比利时,%,而日本、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美国、法国、英国是主要服务贸易顺差国,日本是全球最大的服务贸易逆差国。在新兴工业化国家及地区中,服务业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香港、新加坡、韩国、墨西哥、台湾、泰国、沙特阿拉伯等为服务业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
就我国而言,由于服务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