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司20××年培训课件
目录
一、企业劳动人事争议 2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2
1、劳动关系建立的具体标准 2
2、订立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 2
3、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地位 2
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5、试用期的规定 3
6、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 3
7、劳动合同的变更 3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3
1、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3
2、因员工违纪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操作流程及处理技巧 4
3、经济性裁员操作流程及注意问题 7
4、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及处理技巧 8
5、裁员的例外情形 10
二、合同风险控制 11
、合同各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11
、合同订立法律风险与防范 11
、合同履行法律风险与防范 22
、合同终止法律风险与防范 24
、合同救济法律风险与防范 28
、合同欺诈法律风险与防范 29
、企业合同管理体系 30
、合同管理体系简介 30
、合同管理的静态制度 30
、合同管理的动态控制 31
三、企业环保法律风险 33
、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 33
、重视并建立、健全企业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33
、关注我省有关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 33
五、重点法律法规、规章 35
一、企业劳动人事争议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1、劳动关系建立的具体标准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用工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订立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
(1)如实告知义务;
(2)禁止扣押证件、担保或收取财物。
(3)劳动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3、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地位
(1)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
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不明确的处理原则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3)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理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3种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5、试用期的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6、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
(1)公司与员工约定服务期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这里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