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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导师管理制度 研究生导师管理制度条例.docx

上传人:qiang19840906 2017/9/12 文件大小:4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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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导师管理制度 研究生导师管理制度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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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研究生导师管理制度_研究生导师管理制度条例
导师是指导他人学习、进修、或撰写学术论文的教师或科研人员,在研究生的学习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研究生导师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研究生导师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明确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应履行的职责,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导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三条导师应具备高尚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学术水平和指导质量。
第四条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在教学和科研一线工作,担负实际指导研究生的责任。
第二章招生
第五条导师自觉遵守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学校和院系研究生招生宣传和优秀生源选拔活动;树立宁缺毋滥的质量意识,严格把握人才选拔质量关,在考核中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质量。
第六条博士生导师应每年参加院系组织的招生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导师列入当年招生简章,且需在招生简章中公布导师简介及联系方式,便于考生选报适合的学科及研究方向,并能及时与所报导师联系。
第七条导师应根据科研需求及项目经费情况,确定自身招收研究生的数量,若无适合培养研究生科研项目的,原则上导师不招生。博士生导师要按照招生当年指标类型规定的标准,承担支付所指导的博士生培养助研津贴费用。
第三章培养
第八条鼓励建立由三位导师组成的指导小组(以下简称导师组)培养研究生,博士生的培养必须建立导师组。导师组全程指导培养研究生,第一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负首要责任,导师组其他成员负责协助第一导师完成培养任务,必要时代行第一导师职责。
第九条导师、导师组要按照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理念,与研究生一起制订培养计划,指导研究生的选课和课程学习,帮助研究生打下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同时要重视研究生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科研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组织研究生共同参与学术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研究生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促进学术信息的交流和沟通。
第十条导师、导师组应定期检查研究生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研究生的阶段性考核,注意发现优秀人才,宽容奇才、偏才,对表现优秀的研究生应提出进一步重点培养的意见;对经教育无效且不宜继续培养的研究生,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章论文研究
第十一条导师、导师组要指导研究生选择科研方向、确定研究课题、审查开题报告、制订相关的论文工作计划并负责论文的指导工作。引导、鼓励研究生参与国家、地方和国防重大项目研究。
第十二条导师、导师组应指导研究生阅读大量文献资料以开阔视野,提倡求真务实的科研作风,重视和鼓励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工作中通过实验、调查等手段来验证所提出的理论、观点或成果,使学位论文内容充实,论据可信,有理论深度和实践价值。
第十三条导师、导师组要善于激发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勇于探索新的学科生长点,积极为研究生从事创造性科学研究、发表科研成果创造有利条件。
第十四条导师、导师组应正确处理研究生论文工作与完成科研项目的关系,加强对研究生独立从事科研工作能力的培养,避免研究生单纯为完成导师的科研、开发任务而工作。
第十五条导师、导师组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或拟发表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应进行必要的指导并亲自审稿把关,履行必要的手续。
第五章德育育人
第十六条导师、导师组应做到教书育人,关心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全面了解研究生政治思想、学业科研及身心健康等各方面表现,注重对研究生的品德教育,教育研究生树立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
第十七条导师、导师组应在学术诚信、科研道德方面以身作则,建立浓郁的学术氛围,以自身勤奋、扎实的工作作风和献身科技事业的精神来感染、熏陶和训练研究生,教育研究生端正学习态度,建立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良好学风。
第十八条导师、导师组应共同关心研究生生活,定期与研究生谈话,了解情况,切实解决研究生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应按照学校有关研究生“三助”的要求,履行职责,保证研究生的基本生活需要。
第十九条导师、导师组应配合做好研究生的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工作,教育研究生处理好理想、事业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鼓励研究生到国家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就业,为国家发展奉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第六章导师、导师组变更
第二十条导师因出差、出国、身体因素或其它原因,2周以上、半年以内无法履行指导研究生的工作职责的,应委托导师组其他成员代行导师职责或请学科、院系负责落实研究生的指导工作,并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