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章商品的新定义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商品成为社会财富的主体,个人、家
庭、社会被形形色色的商品包围着。尽管如此,人们对商品的
本质或茫然无知或以为无关宏旨不必深究,或者以传统的定
义为定见。这个传统的定义,对我国许多读者来说是非常熟
悉的,即“: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乍一看,这一定义
十分明确,难道会有什么问题不成?是的,有问题。问题就出
在产品二字前加着重号的劳动二字上。以劳动一词限定产
品,尽管富于深意,但加在这里并不恰当。要使定义准确无
误,必须删除劳动二字,即:商品是用于交换的产品。在我们
说明道理之前,有人会争辩道:什么,将劳动一词删掉,那些没
有经过劳动的产品不都可以冒充商品了吗?商品不是使用价
值和价值的统一体吗?没有劳动,商品不就成了无价值的产
品了吗?请不要性急。我们删去劳动一词的用意,不在于否
定劳动的作用,也不在于让不是商品的东西冒充为商品,而是
在于使商品的定义更加简洁明了,没有自相冲突的地方。理
由是什么呢?理由就在于产品已经包含了劳动因素。进而言
之,如果用劳动限定产品,反而将产品的其他因素(土地及土
地以外的生产资料)轻而易举地排挤掉了。其实,产品无非就
是生产出来的物品的简称,而任何物品的生产必须具有三要
素:土地(生产活动总得一定的土地或空间),土地以外的生产
资料(主要是工具和材料),劳动(人的劳动力的支出)。简言
之,产品是占用三要素的结果,而不是占用劳动一要素的结
果,换言之,产品是三要素形成的实际生产力的结晶,而非劳
动单要素或劳动力的单纯结晶。离开了土地、生产资料,光凭
赤手空拳,不可能成为实际的劳动者、生产者。
商品是用于交换的产品。交换一词在这里蕴含着两个基
本的内容,其一,交换的对象或客体。从可感觉或可感知的角
度看,交换无非是交换使用价值。所谓使用价值是指满足人
们生活需要的能力。人们的需要从最基本的生存需要
衣、食、住、行到人的各个层面的需要安全的需要、发展的
需要等,人们生产出千差万别的使用价值便是为满足人们各
个层面的消费需要。但是,任何个人或群体,不可能生产出供
自己消费的所有使用价值。完全的自给自足是不可能的。通
常情况是:一定的个人或群体生产一定的商品,却并非是为了
自己的直接消费,而是借以与别人交换其他商品。但交换的
进行不是直接对比不同商品的使用价值,因为不同的使用价
值不具有统一衡量的标准,或者说没有一种尺度可以衡量出
甲商品等于多少乙商品。但是,千差万别的商品还是借助于
一种看不见的媒介神奇般地相互交换起来。这自然使人们猜
度到交换的第二个方面的内容交换媒介。这个媒介就是
蕴含于每一种商品中的价值,或者说可以通约使用价值的共
同的东西。这种共同的东西,最初萌发于人类大脑中的是一
个相近的词代价。人们在千百万次的交换活动中发现,
甲商品、乙商品、丙商品等等,生产它们都需要花费代价(占用
土地、工具、人工等等),而代价大体相等,其价值似乎也大体
相等或七不离八。这就是说,人们用花费一定量代价获得的
甲商品,交换花费同等代价的乙商品,大体上并不吃亏。因此
代价观念是价值观念的先声(当然,代价不等于价值,这一点
在后面一章再谈)。所谓代价,就是人们为获得某样东西所作
的牺牲或花费,用现代经济学专业术语表示,就是成本。但
是,人们花费一定代价决不是要重新获得与这一代价等值的
东西,而是要在获得这一代价作为补偿之外,再获得一个增值
的部分,这一增值的部分,用现代经济学的术语来概括,就是
利润或者说是剩余价值(后文为了同传统的剩余价值概念相
区别,我们称之为附加价值)。从社会生产实践看,人们通常
付出一定代价后,获得的成果确实大于其付出的代价(其原因
我们后面再谈),因此,从数量上看,商品价值=代价(成本)
利润(附加价值)。
那么什么是商品价值呢?它与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什么关
系呢?从数量角度看,商品价值似乎就是大于商品代价的所
值额,但是价值不光是数量观念,还应当是实体观念,没有价
值实体,何谈价值量?但价值实体是什么呢?这个实体非它,
就是抽象使用价值。所谓抽象使用价值,就是一般使用价值,
它从个别的、具体的使用价值而来,但不同于个别的、具体的
使用价值。辩证法告诉我们:个别相对于一般,具体相对于抽
象,没有个别、具体,就没有一般、抽象,反之,没有一般、抽象,
就没有个别、具体。这两方面是共同存在的,因此,个别、具体
使用价值尽管千差万别,但它们都有共同的东西,即蕴含着一
般的或抽象的使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