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文档名称: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doc

格式:doc   页数: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doc

上传人:908163988 2015/3/27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备案)告知单
一、办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二)《外商投资企业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三)《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指导目录》;
(四)《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
(五)《商务部关于下发外商投资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资发【2010】209);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十一)《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
(十二)《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行政院政治法律委员会批准,由公安部发布施行);
(十三)《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十四)《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国发【1999】25号);
(十五)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45号《福建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10号令);
(十六)《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
(1)外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内的项目审批注册登记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登记;
(2)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外项目备案注册登记。
三、操作方式和时限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企业设立实行“一口受理、一表申报、一照三号”的办法,所有企业申请设立,将在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综合服务大厅(简称综合服务大厅),“一口受理”窗口收件的次日起计算时间,在材料齐全有效情况下,开具“收件凭证”,全程承诺办结时限为4个工作日。
四、办事所需材料
(一)外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外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的外商投资项目。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申请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后,登录“一口受理”门户网站,将拟投资行业与自贸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进行比对。属于自贸区外商投资项目备案范围的(负面清单外)外商投资项目,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申请人在线填写相关表格后,下载打印并签字。备案申请人按照要求将纸质材料递交至自贸区办事大厅“一口受理”窗口办理备案手续并出具《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备案证明》。
提交给“一口受理”窗口备案应提交如下材料:
(1)《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表》(原件)(一份);
(2)住所使用权证明(复印件)(一份);
(3)《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与拟设立公司申请的相关事项吻合。
(4)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工商、质监、税务“三证合一”应提交以下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一份);
3、公司章程或合同(中外合资企业需提供章程及合同)(原件)(三份);
Ø公司章程需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的原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提交的公司章程应与审批部门批准的相一致。
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