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与作用
一、行政法的涵义和特征
行政法是国家的主要部门法之一。它是规范行政机关的组织、
职权、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以及行政责任,调整因行政管理而
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作为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民法、刑法共同组成在宪
法统率下的中国法律体系。相对于其他部门法而言,行政法具有
以下一些基本特征:
行政法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行
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以及行政机关违法行政的行政法律责任。行
政法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
规定行政机关的法律地位,明确其性质和任务,授予其
相应的职责权限,这既是行政法制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依法行
政的基础。
规定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的行政法律规范是
行政法的核心内容。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必
须依法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例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权,必
须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原则、权限、方式和程序进行。行
政法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对各种各样的行政行为作出统一的法律
规定,确保行政执法的规范性。
规定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的补
救措施是法律的归结点。行政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
违法行政使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补救措施,规定行政机关违法
行为的法律责任,例如,《国家赔偿法》中的行政赔偿。
可见,行政法以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为主要内容,行政组织
和职权是实施行政行为的前提,追究行政法律责任则是行政机关
违法行为的后果。行政行为必然地成为行政法的核心内容。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社会关系的法律部门。行政社会关系是
行政机关由于实施行政管理而与行政管理相对一方产生的各种权
利义务关系。行政法调整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一方即行政相
对人之间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基于行政管理
而产生,既可能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产生的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
例如,征税与纳税行为,也可能是因行政管理结果而导致的行为,
例如,公民因行政管理遭受损害请求赔偿,两者均与行政机关的
行政管理有直接联系。行政法就是调整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
间基于行政管理而产生的行政社会关系的法律部门。其他社会关
系,例如,公民、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由民法调整,不
属于行政法范畴。
行政法是一个集合概念,其主要形式是各种分散的单行行
政法律规范,是各种行政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不像刑法那样
有一部刑法典,也不像民法那样有一部基本法民法通则,它
没有一部统一系统的法典,而是分散在大量的法律、法规乃至规
章之中。行政法的这一特征是由行政管理领域的广泛性和行政活
动的高效性、变动性所决定的。行政管理范围包括经济、社会、文
化等各个领域,且行政管理活动是一种需要不断适应新情况,对
各种新问题及时作出反映的创造性行为,无法以一部法典统一规
范各种处在变动中的行政行为。但法制又需要统一,制定局部的
行政基本法,尤其是程序法是保证行政法的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
合的途径,例如《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执行法》、《行政监察
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赔偿法》等,可以保证某一领域或某
一方面行政法制的统一性。
二、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是一门研究行政法律规范的制定和实施、行政法制
建设以及行政法律制度的科学。我国的行政法学研究在解放前深
受大陆法系国家的影响。在年代,我国又照搬苏联模式研究行
政法。后来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行政法学被打入冷宫。党的十一
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我国
的行政法和行政法学得到了全面发展。一系列行政法教科书和专
著也相继问世。在行政法学研究中,对行政法学体系由于对行政
法理解的不同学者们各抒己见,主要有以下几种:
早期的三段论模式,认为行政法是规定行政组织、行政行
为以及对行政监督的法律规范体系。这种体系虽然符合逻辑顺序,
有比较完整的体系,但由于加重了对行政组织及其行政法制监督
的研究,对行政行为的研究就较薄弱,且与行政管理学、行政组
织法乃至宪法有较多重复。
法律关系论,认为行政法以行政法律关系为纽带,是调整
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这种观点确立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在
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加强了行政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作用的研究。
以行政权为核心,认为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的设定和实
施,规定行政行为的方式和程序,以及追究违法行政法律责任的
法律规范。这也是本书的观点。根据这一观点,本书体例上由以
下三部分组成:
行政法总则,包括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