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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地产经纪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地产经纪合同1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国籍/地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国籍/地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纪人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房屋买卖的经纪服务,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提前告知事项
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书面告知甲方房屋买卖,以及房屋所在地的限购政策等相关事项。书面告知材料应当经甲方签名(盖章)确认。
第三条证件查验及留存
为保证本合同顺利履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进行查验:
□护照□营业执照□
□
□
4.。
甲方允许乙方留存以下证件的复印件用于办理约定的经纪服务事项:
□护照□营业执照□
□
□
4.。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原件及留存的证件复印件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经纪服务具体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包括下列第项:
、政策、市场行情咨询。
。
。
。
。
第五条委托买卖价格
□出售/□购买房产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最终成交价格以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为准。
:________________□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方式:
第六条委托期限与方式
(一)委托期限按照下列第种方式确定(只可选一项):________________
,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期限届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至甲方与第三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______日止。
(二)甲方□承诺/□不承诺在委托期限内本合同约定的经纪服务事项为独家委托。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
房地产经纪合同2
上海市前期上海物业服务合同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本本,适用于住宅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本本的内容。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本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本本所称的甲方为物业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或者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
4、本示范本本的服务期限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规定确定。
5、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本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的组成部分。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6、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资质等级:,证书编号:地
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路_______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房地产经纪合同3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_____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
2、具体要求:
3、其他要求: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1、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2、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
3、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4、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_元。
5、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