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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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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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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方案5篇
第一篇: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九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冀教基[2013]34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1、对本校控辍保学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摸排,确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逐步实现制度化,经常化。
2、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尤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学段以及流动留守儿童、家庭经济贫困儿童等重点群体的监控。
3、进一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加强对学生家庭作业的协调管理,不断提高家庭作业布置水平和质量。
4、不断改进课堂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严禁节假日补课行为,要注重培养并保护学生学****兴趣,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学生因厌学而辍学。
5、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每天统计学生到校上课信息,实行缺勤跟踪。
6、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或有辍学倾向要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在学籍系统中进行标注。并主动联系辍学学生家长,针对辍学原因,积极帮助学生返校
7、沟通和家访后,辍学学生仍不返校就读的,应依据《义务教育法》采取法律措施,勒令其完成义务教育。
8、夯实责任,切实将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作为学校管理的基本依据,严格落实关于控辍保学的各项规定,履行好各项管理职责。
9、建立及时反馈机制,责任到班,责任到人,发现辍学学生,做到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并妥善处置,严禁漏报,瞒报,迟报。
10、加强家校沟通,建立定期家访制度,及时掌握学生情况,早发现、早处置,将辍学情绪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二篇: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府厅字〔2019〕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助推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以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为重点,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全部入学,全面提高贫困群众受教育水平,确保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6%以上,无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现象。
二、组织保障
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体局,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阶段(3月10日至4月10日)。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分解细化目标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橱窗、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强调责任和义务,提高全社会对控辍保学工作的认识。
(二)排查阶段(4月11日至4月30日)。由各乡镇(街道)牵头,成立若干个由乡镇中心学校教育干事为组长、相关教师和村干部组成的排查工作组,从公安部门导出适龄儿童少年名单,包村逐户排查,要查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学校和年级,并登记造册,对未入学(或辍学)的儿童少年,要查清其家庭情况及未入学(或辍学)原因,排查结果分别上报乡镇中心学校和乡镇(街道),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后报市教体局。
(三)整改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由乡镇(街道)向未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向辍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复学通知书,并针对未入学或辍学原因,做好帮扶和劝返工作。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要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定帮扶方案,确保其不会因贫辍学。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未入学或辍学学生尽早入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5月21日至6月10日)。建立健全“双线目标”责任制,“双线”即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村(居)委、村(居)民为一条线;市教体局与学校、班主任(教师)、学生家长为一条线。市长(含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乡镇长(主任)和村(居)委主任对辖区内的控辍保学工作负总责,教体局局长、中小学校长是教育系统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控辍保学目标任务,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的七项制度,即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整班移交制度、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排查报告制度、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制度、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履行政府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他们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辍学。配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监督及执法检查。〔牵头责任单位:市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加强宣传教育,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对未报到的学生登记造册并逐一核实原因,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加强家校联系,对控辍保学重点对象开展经常性家访,做好思想工作,在学****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帮助;经劝返仍不到校或无法联系上的,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并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市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牵头责任单位:市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建立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市委政法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司法部门要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用人单位不得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人社部门要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相关单位营业执照;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辍学的,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控告;团市委、妇联、残联、社区要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发挥各自作用。〔牵头责任单位:市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乡镇(街道)〕
(四)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建设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加快特色而有质量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下同)建设,完善对中心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的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加强中心学校对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管理。发挥乡村小规模学校小班化教学优势,积极开展启发式、参与式教学,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充分运用在线课堂等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吸引力,让孩子们从小愿意上学。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从教。推动城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校级以上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继续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和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为贫困地区和乡村学校补充优秀教师。加强乡村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计划(省培计划)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和艰苦偏远地区乡村教师培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配备专业教师,提高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质量。〔牵头责任单位:市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五)因地制宜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区域内教育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加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统筹,通过在普通初中开设职业技术课程、组织普通初中学生到市职业技术学校选修职业教育专业课程等多种方式,积极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确保初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为中职招生打下基础,提供多种成才渠道,使他们升学有基础、就业有能力,有针对性地防止初中生辍学。因地制宜为农村普通初中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职业技术教师。〔牵头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人社局;配合责任单位:市委编办〕
(六)建立健全学****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各乡镇(街道)、学校要把对学****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要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困难学生学****能力、学****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切实加大帮扶力度,使他们增强学****兴趣,改进学****方法,养成良好学********惯,不断提升学****能力和学****水平,切实增强学****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对学****困难学生的发展性评价作为考核学校教育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牵头责任单位:市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七)精准确定教育扶贫对象。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硬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要聚焦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下同)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对象,特别是把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优先帮扶、精准扶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效,到2020年全面完成“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任务,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扶贫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每年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信息录入资助系统,及时更新数据,实施动态监控。教育体育部门要会同财政、扶贫、民政、司法、残联等部门,加强排查,摸清情况,针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订扶贫方案,统筹各类扶贫、惠民政策,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牵头责任单位:市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残联,各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