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一期升级维护项目Ⅱ
(招标编号: ZZ21234534)
招标文件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2
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6
01包:中山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一期电子监控升级维护服务 7
02包:中山市智能交通一期道路交通诱导信息显示屏升级维护服务 34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69
(一)总则 70
(二)招标文件 7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5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80
(五)开标与评标 82
(六)授予合同 90
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 100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119
商务篇 120
表5-1 投标函 121
表5-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22
表5-3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时适用) 124
表5-4 开标一览表 125
表5-5 详细报价清单 126
表5-6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 128
表5-7 重要指标响应表 129
表5-8 投标人基本情况 130
表5-9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简历表简历表 133
表5-10 拟为本项目实施/服务主要人员情况表 134
表5-11 售后服务情况表 135
表5-12 2009年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一览表 136
表5-13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 137
表5-14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138
技术篇 139
表5-15 中山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一期电子监控升级维护服务实施方案(01包适用) 140
表5-16 中山市智能交通一期道路交通诱导信息显示屏升级维护服务(02包适用) 140
表5-17 巡检方案(01、02包适用) 141
表5-18 技术培训方案(01、02包适用) 142
表5-19 服务承诺(适用于01、02包) 143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一期升级维护项目Ⅱ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招标编号:ZZ21234534;采购表编号:行政(12)0542;
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一期升级维护项目Ⅱ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项目内容:01包:中山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一期电子监控升级维护服务;
02包:中山市智能交通一期道路交通诱导信息显示屏升级维护服务;
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包组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或全部包组投标,但必须对同一包组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请详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04月08日至2013年04月12日五个工作日,请在中山市政府采购网(/cgzx/)下载 。(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资格要求:
01包: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
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广东省以外同等资质企业须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出具备案证明);
投标人须承诺对本项目范围内所有软件和硬件设备提供三年免费维护、保修及软件免费升级服务投标时出具承诺函(须为原件);
2009年以来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02包: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诱导信息显示屏生产商必须出具自有知识产权证书,代理商则要出具生产商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投标人须提供三年免费维护保修服务,投标时提供保修服务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