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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丽中心校〔015〕 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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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丽中心校〔015〕 号.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瓯海区丽岙中心学校文件
瓯丽中心校〔2015〕号
温州市瓯海区丽岙中心学校
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
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温瓯教办师〔2015〕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中小学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作为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合理有效应用的重要抓手以及有效提升教师信息化素养的重要载体,努力打造一支善于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二、加强统筹。丽岙中心学校成立“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统筹协调工作。区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组建专家委员会,丽岙中心学校做好区级“优课”评选和推荐工作。各中小学要成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职责和工作任务,使之协同配合,形成有效合力,确保活动顺利、高效、优质开展。
三、注重实效。各中小学要根据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附件1),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相应活动方案,细化任务和职责。以应用为导向,注重“优课”质量,关注教师信息化应用水平的提升,确保活动接地气、有特色、出实效。
四、督导保障。区教育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学校年度考核之中,未完成任务的学校和校长将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完成晒课和优课推荐任务的学校,从区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按优课任务数每节1500元标准给予补助。各校学年的晒课任务数和优课推荐任务数另行发文通知。
各中小学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人员、教师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全体中小学教师及时了解活动要求(附件5)、网上“晒课”内容、活动激励和保障政策等,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各校于3月16日前将活动联系表(附件3)报送给丽岙中心学校陈建胜OA,电话56952703。
附件:
1. 丽岙中心学校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2. 瓯海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学校管理员账号
3. 丽岙中心学校“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
4. 丽岙中心学校“优课”上报目录表
5.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浙江省活动指南

丽岙中心学校
2015年3月14日
抄送:区教育局,区发展中心,丽岙街道王培秋副主任。
丽岙中心学校 2015年3月14日印发
附件1
丽岙中心学校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温瓯教办师〔2015〕9号))相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总体目标:在全街道普遍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节课;通过“晒课”,评选出区级“优课”,推荐参加省、市级“优课”评比;打造一支善于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的具有丽岙特色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至2015年5月,全街道有30%的中小学专任教师在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晒课”,至2016年5月,全街道有60%的中小学专任教师在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晒课”,从中评选区级“优课”,并推荐参加市级“优课”评选;至2017年5月,全街道有超过60%的中小学专任教师在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晒课”,从中评选区级“优课”,并推荐参加市级“优课”评选。
二、参加对象
全街道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可参加。
三、活动组织
街道“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领导小组由王建任组长,陈建胜任副组长,李美油、陈良汉、杜丽君、金海滨等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统筹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落实开展活动所需的工作经费。
(一) 中心校各成员负责协调与统筹工作,制发通知,提供政策保障。联系各校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定期检查各校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充分调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 各校教学科研处负责组织与指导教师“晒课”,确定“优课”开发体系。组建专家委员会,承担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