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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公司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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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公司章程.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合资经营
广州有限公司
章程
二0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合营各方
成立合营经营公司
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董事会
经营管理机构
财务与会计
保险和劳动管理
工会组织
期限、终止、清算
规章制度
附则
第一章总则
广州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营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广州有限公司。为保障各方利益,特订立本章程。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条合营方及法定代表人:
甲方:广州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广州市号
乙方: 广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丙方:香港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法定地址:
上述内容的任何变化均应及时通知,否则,另一方对此引起的任何后果不负法律责任。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合营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广州市建立合资经营企业。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广州市。
合营公司是中国的企业法人,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合营公司的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合营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合营公司的经营目的是: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引进资金和先进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并使合营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该项目的投资总额为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其中:
其中: 甲方认缴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乙方认缴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丙方认缴相当于万元人民币的等值外汇,占注册资本的%;所有的注册资本均以现汇投入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以外投资总额以内的部分由合营公司筹措解决。
自合营公司的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合营各方须认缴注册资本的20%,全部的注册资本须于工商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两年内认缴完毕。注册资本以外投资总额以内的部分由合营公司筹措解决。
合营各方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及时如数认缴各自出资额。
合营各方缴付任何一期出资额后十五日内,由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合营公司在收取验资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出资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注册资本、投资总额的调整应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任何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应征求另两方意见,在同等条件下,另两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应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董事会
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合营公司营业执照核发之日,为董事会成立之时。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丙方委派名。董事长名,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名,由乙方委派。董事任期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不论委派还是撤换董事,均应书面通知另两方,并向登记部门备案。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包括:
(一)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二)合营公司的终止、解散;
(三)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和转让;
(四)合营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或分立;
(五)合营公司的资产抵押;
(六)合营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
(七)合营公司年度税后利润的分配;
(八)三项基金的提取;
(九)重大的财务支出;
(十)合营公司年度及长期的发展计划;
(十一)合营公司的基本部门结构,包括管理人员职位的设立;
(十二)合营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
(十三)高层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报酬;
(十四)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等的聘用;
(十五)合营公司提起的诉讼或仲裁;
(十六)合营公司固定资产的出售;
(十七)其他需要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下列事项需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决定:
(一)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二)合营公司的终止、解散;
(三)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和转让;
(四)合营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或分立;
(五)合营公司的资产抵押;
对于其他事宜,须经五分之三的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