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加加强大型燃煤锅炉燃烧管理的若干规定
随着我国电力力工业的发展,大容量、高参数的 300、600MW 机组已成为今后
十年内新投产的主力力机组。从现已投产的机组来看,由于煤种多变,以及锅炉设
计、系统布置、安装调试及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锅炉炉膛结渣、烟气偏斜、
受热面超超温、腐蚀、爆管等问题比较突出,甚至酿成设备严重损坏及人身伤亡事
故,严重威胁机组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为了加加强 300MW 及以上机组的燃煤
锅炉技术管理工作,特制制定本规定。
1. 锅炉设计用煤的选择
1-1 大型锅炉前前期工作中设计用煤的确定要特别慎重。设计煤种应由计划、
建设、生产等有关部门商议,并经主管局总工批准后提出。
1-2 燃用煤种难以做到到稳定供应的电厂,在选用校核煤种时,其灰分、发热
量应留有适度的裕量,但校核煤种与设计煤种两者可燃基挥发分和和低位发热量差
别不宜过大。
1-3 需要燃用多种煤时,应先确定不同煤的混烧比例,取该配比的混煤作设
计煤种。但不应将煤质相差悬殊的煤种,例如无烟煤与烟煤、褐煤;贫煤与褐煤
的混合煤作设计煤种。
1-4 设计煤种和和校核煤种应按标准规定取样并取得以下数据:常规分析数
据:工业分析、元素分析、可磨性指数、煤灰成分及煤灰熔融温度、飞灰比电阻
特性;非常规分析数据:着火特性、燃尽特性、结渣特性、磨损特性等。也可在
同类型锅炉上进行试烧取得数据。并根据所取得的数据,对锅炉炉膛设计进行复
核。
1-5 建立中国动动力力用煤特性数据库及专家系统。
1-6 混烧高灰分煤的电厂,应设有混煤设施。
1-7 烧混煤的电厂,应注意混煤的灰熔融特性及沾污结渣特性随混煤配比的
变化化关系。
1-8 装有大型锅炉的电厂应配置入厂煤及入炉煤采样装置和和计量装置,入炉
煤校验装置及尽可能配备快速分析煤灰分和和挥发分的设备。
2. 燃烧及制制粉设备的选择
在确定锅炉招标书及合同中有关燃烧及制制粉系统技术条件时,应注意以下要
求:
2-1 燃烧设备的选择应以设计煤的特性为主要依据,并采用成熟的炉型和和配
套系统。
2-2 炉膛最上一层一次风口中心线至屏底之间应有足足够的高度,炉膛出口
设计烟温应低于灰的变形温度 100 ℃。锅炉出口两侧最大烟温差不大于 50 ℃。各
对流受热面应设置可靠的烟温测点。
2-3 燃烧器型式及布置方式应根据煤质选择,同时还应满足足机组调峰及氮
氧化化物控制制的要求。锅炉不投油稳燃负荷一般不低于以下要求:
高挥发分烟煤:30%MCR
贫煤、劣劣质烟煤、褐煤:40%MCR
无烟煤(视挥发分不同):60%~70%MCR(W 型锅炉:40%MCR)
2-4 采用切圆燃烧时应有有效的消除烟气温度偏差的措施。
2-5 对流受热面布置应避免烟温偏差和和水力力偏差同向叠加加。
2-6 主蒸汽温度应有二级喷水减温装置,过热蒸汽减温喷水能力力应为设计
最大喷水量的 倍。采用摆动动火嘴角度或尾部烟气挡板调节再热汽温时,应保
证在热态下能灵活操作和和长期可靠运行。当摆动动火嘴处于水平(烟气挡板处于中
间)位置时,再热汽温应能达到到额定值;再热器、过热器管壁不超超温。再热蒸汽
不宜采用喷水调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