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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年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 2 期
Ξ
论国家职能与政府职能
郭小聪
(中山大学法政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系副教授广州 510275)
〔摘要〕国家职能是国家本质的反映和外在表现。国家的本质是阶级性与公共
性的统一, 任何割裂这种统一关系的观点都是错误的。国家的本质决定国家及其政府都具
有政治职能、经济职能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但在权力性质、履行职责的重点以及权力功
能上, 国家职能与政府职能之间是有差别的。
〔关键词〕国家本质国家职能政府政府职能
国家职能与政府职能, 是我国改革以来在政治学、行政学和经济学领域使用频率比
较高的两个概念。从理论上认清两者的基本内涵及其相互关系, 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职能, 指人、事物、机构应有的职责和功能。所谓国家职能, 是指国家机器活动的
总方向、总任务及其基本使命和基本目的, 是国家在实施其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活动过
程中担负的职责和功能。国家职能是国家本质的反映和外在表现。正确地理解国家本
质, 有助于准确地把握国家的职能。
在关于国家本质的问题上, 存在两种片面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 国家本质上是社
会公共利益的代表, 是一种中性的社会设施, 是一种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机关, 因而国
家的职能就是为社会公众履行公务。多数西方学者都坚持这种看法, 尤其是二十世纪三
十年代以后, 随着凯恩斯主义的盛行, 资本主义国家大规模地介入社会经济活动, 承担
着越来越多的社会管理职能, 这种观点获得了更广泛的市场。另一种观点认为, 国家本
质上只是阶级专政的工具, 是统治阶级镇压被统治阶级的机关, 国家只有一种属性, 就
是阶级性, 所以, 剥削阶级的国家, 根本不存在什么社会公共职能, 只有两种基本职
能: 一是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内部职能, 二是侵略别国或保护本国不受侵略的外部职能。
甚至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归根到底也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 因而主张
要不断地强化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职能。
上述两种观点的片面性, 就在于它们都割断了国家本质的阶级性与公共性的统一,
前者是用国家的公共性来否定其阶级性, 后者则用国家的阶级性来排斥其公共性。实际
上, 国家的阶级性与公共性是统一的、相互依存的。一方面, 国家作为阶级社会的特有
现象, 它总是代表统治阶级的利益的。任何国家都包含着阶级的规定性, 不包含阶级规
本文 1996 年 6 月 18 日收到。
22 中山大学学报 1997 年
定性的国家是不存在的, 因为国家之所以成为必要, 就在于社会存在阶级冲突而又无力
摆脱这种冲突, 只有国家的力量才能缓和冲突。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
源》中写道: “国家是表示: 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 分裂为不可调和的
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 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
级, 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 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
量, 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 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 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
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同社会脱离的力量, 就是国家。”〔1〕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职能虽
然大量体现在介入经济活动和从事社会公共管理上, 但其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