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文档名称:

医学院博士生中期综合考核实施方案.doc

格式:doc   页数:2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医学院博士生中期综合考核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w8888u 2012/2/23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医学院博士生中期综合考核实施方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医学院博士生中期综合考核实施方案
(试行)
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博士生考核与激励机制,切实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营造认真学成果,
根据学校《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建立博士生中期综合考核制度
学院成立博士生中期综合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院考核委”)负责开展本学院博士生中期综合考核等事宜。院考核委主任由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各系教学副主任、各附属医院教学副院长组成。学院研究生科在院考核委的指导下开展具体工作。
博士生中期综合考核替代原有的中期考核在科学学位博士生中实行。普通博士生在入学第二学年初进行;直博生在入学第三学年初进行;硕博连读生在转入博士阶段学习后的第二学年初进行。如因出国、休学等原因无法如期参加当年中期综合考核,经院考核委同意后可延期考核。
博士生中期综合考核由核心课程考试和研究能力评估两部分组成。中期综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中期综合考核中任一部分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博士生,应申请参加下一学年该部分的重新考核,仍不合格的博士生,予以硕士分流或淘汰。
《医学科研方法》和《分子医学》作为核心课程,在所修学期末由学院统一组织考试。研究能力评估在秋学期进行,基础医学系、公共卫生系、口腔医学系由系统一组织实施,临床医学各专业由各学位点组织实施。博士生提交书面材料,各系或学位点组织考核小组(要求3名及以上博导或正高人员)面试评分。每位博士生陈述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核小组提问5-10分钟。
各学位点根据以下计算公式,对参加本学科考核的所有全日制在校博士生进行评分,并将成绩排名递交院考核委。
中期综合考核成绩= [(《医学科研方法》+《分子医学》)/2 ]*40%+研究能力评估成绩*60%
二、建立博士生激励机制
为提高非在职博士生待遇,学校设立博士生激励津贴。激励津贴由学校和导师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学校承担2/3,导师承担1/3。非在职博士生在享受原有博士生岗位助学金的基础上,可同时享受我校设立的博士生激励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