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西省企业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实施人才强省战略,适应我省市场经济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培养和造就一批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熟悉国际惯例、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人才,发挥会计领军人才在强化会计职能、宣传会计政策、组织继续教育、研究实务问题等方面的组织推动和辐射作用,促进我省会计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组织领导
省财政厅全面负责选拔培养工作,成立江西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江西省财政厅副厅长王斌担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谢荣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江西省财政厅会计处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组,江西省财政厅、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分别指定1至2名项目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的具体运作和管理。
江西省财政厅具体负责企业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制定全省企业会计领军人才能力框架,建立全省企业会计领军人才信息库,对学员实行跟踪管理,组织实施全省企业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的报名、材料审查、组织考试和管理等工作。各设区市财政局和省直主管部门协助做好全省企业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负责江西省企业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的具体实施,负责培训课程开发、教学组织、结业考核、学员档案库建设、教务管理等。
三、培养对象及选拔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在企业担任分管财会工作的企业负责人、财会部门负责人及财会后备干部,工作业绩突出,政策理论水平较高,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3、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或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4、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二)选拔方式
建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拔机制,实行推荐、考试、考核相结合的选拔方式。
选拔工作依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财政部门资格审查→笔试→申报材料审核→面试的程序。江西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聘请政府部门、知名企业、高校专家对通过笔试的人选进行面试,并综合进行标准量化打分,根据选拔考试的结果,择优确定培养对象。
四、培养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通过建立学台,全面培养和提升培训对象的综合素质。
(一)培训基地。我省企业会计领军人才培养以省财政厅为主导,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为主要培训基地,学员所在单位或知名企业为培训实践基地。
(二)培养周期。培养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两部分,集中培训周期为3年。集中培训依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以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论坛等方式为主,以案例教学为主要教学形式。实行导师制,由培训基地为学员配备导师,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搭建起学员之间以及学员与导师之间的沟通平台。建立江西省企业会计领军人才信息库和培训学员档案,集中培训结束后为跟踪管理阶段,主要以学员在职自学为主,采取边实践边学习的方式。江西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了解学员完成培训后岗位、职称以及职务等变化情况,对学员实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