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集美区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9]1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厦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厦安字[2010]12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区的安全社区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创新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推进平安集美、和谐集美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安全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充分运用政府、社会的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加强源头管理,形成公众参与社区的建设和管理机制,加强社区建设和发展,全面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安全社区标准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广泛宣传安全社区理念,学习借鉴我市思明区试点街道的经验,积极推进我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形成全民关注安全、全员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预防和减少社区内各类伤害,共享健康和安全,创建安全、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具体目标
2010年底前,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及其评定管理办法、评定指标,我区选择确定1个社区试点,启动创建市级安全社区活动,及时总结经验,为在全区推广做好准备。其他镇(街)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着手本辖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可自行选择确定1个社区进行试点。
三、实施步骤
通过学习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切实强化基础管理,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实现安全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深入、伤害不断减少、安全水平不断提高的目标。
(一)建立安全社区领导组织
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安委会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全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镇(街)要成立相应组织,选取1个基础条件较好的社区作为创建安全社区的先行试点单位。镇(街)要建立跨部门合作的安全社区创建机构,整合社区各方面资源,组织对事故与伤害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价,制定社区安全目标和计划,组织安全改进项目实施,评审社区安全绩效,提供资源和条件保障等。
(二)加强安全宣传与培训
各镇(街)作为安全社区建设的主体,要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结合自身实际,严格按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和本方案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各镇(街)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法,加强交流,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好经验和做法,学习宣传安全社区的理念和建设标准。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提高社区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与伤害的能力。
(三)开展危险源辨识、事故与伤害隐患排查等工作
制定事故与伤害预防计划,逐步建立和完善事故与伤害监测机制,规范生产、交通、消防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的事故与伤害记录和统计工作。
(四)加强社区应急能力建设
针对社区潜在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制定具体的应急响应预案或计划,配备应急器材和设施,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增强社区居民的自救互救能力。
(五)强化社区安全基础工作
各镇(街)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收集事故伤害、隐患、社区家庭、公共设施等方面的信息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