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租金收缴流程与预警制度
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将应收费用追缴到位,提高公司的资金回笼率降低经营风险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目标,使公司经营持续有秩进行,加强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规范及流程。
单据的制定:
水电费计收由工程部于每月25日抄录统计数据及计费单价,汇总计算每户总额给财务部;财务部对物业提交数据进行复核,计算出具体费用后于租金发生月2日前连同租金、管理将结算单打印交由商管部审核后发出,商户于每月10日前交缴相关费用。
欠费预警流程:
预警级别
欠费严重程度
启动程序
上报级别
一级
租金发生月的10日前未缴清费用
租金发生月的13日发放<第一次租金催缴通告书>,含两天的滞纳金,限期3天内缴清。
CCP商管经理
二级
租金发生月的20日前未缴清费用
租金发生月的22日发放<第二次租金催缴通告书>,含滞纳金,限期3天内缴清。
CCP商管经理
三级
租金发生月的28日前未缴清费用
租金发生月的29~30日发放警告函,,采取相应措施(如停止水电供应).。
CCP总经理助理及总经理
四级
租金发生次月的5日前未缴清费用
发放律师函。
经营公司主管领导
五级
租金发生次月的15日前
进入法律程序。
经营公司总经理
租金费用收缴流程:
:
责任部门:财务部、商管部、公司法务,催款具体责任人及责任范围见租金收缴流程。
财务部及于每月2日前及时准确出具结算单据,并由专人跟踪费用清缴情况,及时将清缴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商管部。如因财务出单或告知不及时而影响费用清缴的,由财务部承担延误责任。
商管部在收到单据后,商管人员应及时发放催款,并且每天与财务对单了解清缴情况,商管人员根据自已的责任任务及时完成催款工作并积极配合其它责任人的催款,以确保无坏帐发生。如因商管人员责任心不强而延误影响清缴工作的,应承担相应的处罚延误责任。
对因合同执行原因或恶意欠款的商户,经公司管理层批复由法务处理的,公司法务应及时与商管了解情况协助催款工作和法律诉讼处理。如因法务压单或处理不及时而延误的,应由法务承担相应处罚责任。
在整过费用收缴过程中,相关责任部门若因本部门原因而延误时间,由相关延误人责任。
:
流程
完成时限
责任部门
审核商户经营实力及品牌定位符合程度,与商户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当日将合同录入ERP系统,由财务进行审核
商户入场前
租务部
财务部
界定商户进场时间、开业时间及起租时间
商户入场前
租务部
与商户签订《商户员工手册》、《商户公约》等我司的营运制度规范,根据商铺的设备设施情况,通知商户收铺时间
商户开业前
商管部
工程部于每月25日为商户水电表进行抄录,核对录入电脑并传送至财务部
每月25日
工程部
财务部在租金发生月的2日前印发商户租赁结算单,并交商管部签收
租金发生月的2日
财务部
商管部核对租赁结算单,并向商户发放,由商户签收
租金发生月的3日
商管部
商户向财务部缴交各项费用,商管部与财务部确认商户的缴交情况
租金发生月的10日
(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财务部
商管部
财务部统计10日前未按时缴交费用的商户清单,并将清单及印发的《第一次催缴费用通知书》交商管部签收(含2天滞纳金,限3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