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韓非子
五蠹
【关于韩非子】
韩非(约前280-前233),是战国末期韩国(今河南新郑)的贵族。后世称他为韩非子。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当时韩国很弱,常受邻国的欺凌,他多次向韩王提出富强的计策,但未被韩王采纳。韩非写了《孤愤》《五蠹》等一系列文章,以舒发自己的愤懑和郁积之情。这些作品后来集为《韩非子》一书。秦王嬴政读了韩非的文章,极为赞赏。当即便发出了“嗟呼!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
当他得知是出于韩非之手,便发兵功韩,志欲非获得韩非而不可。韩王“始不用非”,这时已悔恨不及,只得将韩非交给秦国。也许是留恋故国之情,韩非如秦不久便向秦王上了一篇《存韩》之书,劝其先伐赵而缓伐韩。此书一出,立即引起了早已在秦的客卿李斯和姚贾等人的嫉妒,他们相继向秦王进谗,说:“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
秦王未加思索,便下令将韩非投入狱中。这时,李斯派人给韩非送去毒药,逼其自杀。韩非自知为人所害,又不得自陈,只得饮药而死。秦王这时已之悔悟,当即派人放赦,但韩非“已死”(以上引自《史记·韩非列传》)。
所以。韩非子是我国先秦时期一位神秘而富有传奇色彩的历史人物。
【关于其思想】
韩非虽曾师事荀卿,可是他没有继承荀卿儒家的思想,而是继承和发展法家的思想,成为战国末年法家集大成者。他的思想主要体现在:
在政治上,主张通过暴力夺取政权,建立地主阶级法治为基础的中央集权制度。
在经济上,他竭力提倡“耕战”,轻徭薄赋崇尚节俭,
在思想上,他主张用法家实行来统一人们的认识,排斥各种相互矛盾的学说。
韩非的上述思想,后来都被秦始皇一一接受了,成为秦始皇统一中国的理论基础。
【关于《韩非子》的语言特点】
《韩非子》一书,现存55篇。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
韩非子的文章说理精密,文锋犀利,议论透辟,推证事理,切中要害。
韩非子善于用大量浅显的寓言故事和丰富的历史知识作为论证资料,说明抽象的道理,形象化地体现他的法家思想和他对社会人生的深刻认识。在他文章中出现的很多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等等。因其丰富的内涵,生动的故事,成为脍炙人口的成语典故,至今为人们广泛运用。
【关于《韩非子》的注本】
重要的有:清代王先慎《韩非子集解》、今人陈奇猷《韩非子集释》。此外,1960年中华书局出版了梁启雄的《韩非子浅解》,被评为是一部“功力很深,简明扼要,深入浅出,并有新见的新注,补《集释》之不足,有助于读者了解文义和韩非的思想”的书。
【注释】
法家治·大史公自序》载司马迁之父司马谈论六家要旨,有云:“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也。故曰‘严而少恩’。若尊主卑臣,明分职不得相逾越,虽百家能改也。”
译:儒家学说广博但很少抓住要领,花费了气力却很少功效,因此该学派的主张难以完全遵从;然而它所序列君臣父子之礼,夫妇长幼之别则是不可改变的。(在司马迁心里,儒家的作用,就是规定君臣、父子、夫妇、长幼的尊卑上下关系。)
法家不区别亲疏远近,不区分贵贱尊卑,一律依据法令来决断,那么亲亲属、尊长上的恩爱关系就断绝了。这些可作为一时之计来施行,却不可长用,所以说法家“严酷而刻薄寡恩”。至于说到法家使君主尊贵,使臣下卑下,使上下名分、职分明确,不得相互逾越的主张,即使百家之说也是不能更改的。
按:儒,《說文·人部》:“柔也,術士之稱。從人,需聲。”《周禮·天官·太宰》:“四曰儒,以道得民。”徐灏《段注笺》:“人之柔者曰儒,因以为学人之称。
法,《說文·廌部》:“灋,刑也。平之如水,從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從去。法,今文省。”((法律)象水一样平正,所以从水;廌,是用来抵触不正直一方的神兽,使不正直者离开它,所以从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