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盗窃向抢夺的转化
张某和李某二人预谋到甲家去盗窃。晚上9点多钟,张某和李某来到甲家,在南北两个屋寻找财物,当寻到北屋时,将正在睡觉的甲母(72岁)惊醒,并问道:“你们是谁呀。”张某和李某没有回答,而是当着甲母的面将桌上的一台价值1万元的彩电抱走。
问:张某和李某的行为是何性质?
2002年11月13日上午,被告人何某(现年18岁)、李某(现年17岁)、周某(现年18岁)三人手持匕首、水果刀等凶器在吉水县公园门口拦住正去上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王某(现年16岁),逼其交出其家的钥匙,并威胁王某讲出他家的地址,否则,将对其“放血”,王某害怕,被迫就范,交出了钥匙,告知了他家地址。接着由何某把王某劫持到一偏僻处看守,由李某、周某二人持钥匙进入王某家,劫取现金1500元,金耳环一对(价值1000元)、金戒指一枚(价值800元)。李、周返回与何某会合后将王某放走,王某被限制人身自由达三个多小时。案发后,三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盗窃还是抢劫
盗窃欠条行为的定性
被告人吴某和李某在做生意时欠下张某5000元钱,张某多次向他们讨要,他们都不给。后来,二人决定把张某骗来吃酒,假装说要还钱,趁机将其灌醉将欠条偷来。异日,张某应邀来到吴某家中,三人喝了很长时间,但张某酒量较大,没有被灌倒。于是,吴某趁上厕所的功夫,将电闸拉下,黑暗中,潜入室内将张某皮包偷出,将里面的欠条及2000元钱占为己有。
调包行为的认定
某甲在超市内佯装购货,乘无人之际,将一袋有方便面的纸盒打开,掏空方便面,再将一架摄像机隐藏于内,而后,某甲大模大样地将该纸盒拿到收银台,某甲按照纸盒上标价支付了38元人民币,带走了价值数千元的摄像机。
盗窃还是诈骗
2002年8月,丁某、牛某自制一套电子遥控装置,乘夜晚偷装在某炼油厂石油焦车间过磅室的电子磅秤上。后来二人从该车间购买石油焦,待其装载着石油焦的卡车开上电子磅秤称重时,偷偷操纵放在衣服口袋里的遥控器,对电子磅秤进行干扰,。以此手段二人从该炼油厂多拉走石油焦66吨(价值人民币5万余元)。
使用遗忘存折冒领存款案
1996年8月17日晚6时许,田某在租书屋中接待还书的顾客杨某后,发现书中夹有一张活期存折,即将存折抽出藏在身上。随即,打电话给其丈夫张某叫来,告知有关存折一事,两人经商议后,一同前往银行取款,由张某持户名为杨某的活期存折,填写取款凭证,冒领了人民币5000元。当日,杨某发现自己因疏忽大意夹于书中的存折随书一起还给书屋,便于次日来书屋查找。田某拒不承认看到存折一事。
没有声张。当天下午,郑某找到张某问是否见到她丢失的存折时,张某称:“在接电话时,把存折扔到桌子上了,不知被谁拿走了。”几天后,张某持此存折到储蓄所提出现金16600元,并到另一储蓄所把提出的钱款存入自己的名下。
1999年12月24日,被告人康某得知本厂业务员李某和张某要去福建泉州送货(人造金刚石),遂萌发非法占有的念头,并于25日下午准备了调换用的十个黑色塑料袋和河沙。同月26日晚18时许,康某受厂办指派,驾驶一辆面包车送李某、张某及所带金刚石去南阳火车站。在火车站,康某趁李某、张某吃饭之际,提出修补轮胎,李某和张某要求跟车同往,康某婉言拒绝,同时表示自己不会离开车,能保证车上所载货物的安全,李某和张某信以为真,并反复嘱托,要其一定看管好车上货物。
侵占还是盗窃
康某单独将车开至一汽车修理铺,趁修理人员维修时,康进入车内,用事先准备好的小刀将装有人造金刚石的纸箱胶带划开,又用准备好的河沙换走金刚石,总价值20余万元,之后又用胶带将箱子按原样封好。康某修车返回后,李某、张某二人出于信任,未将所带货物予以检验就乘上火车前往泉州。据该厂规定,金刚石产品经销售人员领出后即视为借款,由于销售人员自身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销售人员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