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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象山县石自水有限公司实验仪器一批采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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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象山县石自水有限公司实验仪器一批采购.doc

上传人:博大精深 2015/4/19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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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象山县石自水有限公司实验仪器一批采购.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项目:象山县石浦自来水有限公司实验仪器一批采购
招标编号:2013XSZFCG123G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三年九月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县石浦自来水有限公司实验仪器一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2013XSZFCG123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象山县石浦自来水有限公司实验仪器一批采购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2)其它特定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国产仪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③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双路低本底α/β测量仪、超纯水机必须出具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⑤在浙江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机构企业营业执照及售后服务协议书);⑥投标人三年内供水行业类似仪器项目业绩或类似同等化验仪器项目合同;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开标前以转帐、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三楼财务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2交纳)。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网址:tp:///zbtb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 9月2日至2013年9月23日。
9、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24日14时45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时间:2013年9月24日14时45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公开开标。
11、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丹峰西路161号)。
12、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否则不进行中标公示并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13、有关投标的一切相关手续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天到上述指定地点办理。
联系人:乐老师          电话:0574-65733022
邮 编:315700 传真:0574-6573306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南路269号) 帐号:39-703001040012500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序号
内容
1
项目编号:2013XSZFCG123G
项目名称:象山县石浦自来水有限公司实验仪器一批采购
采购数量及要求: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2
招标人: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
邮编:31570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城丹南路269号) 帐号:39-703001040012500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
付款方式:货到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付合同总价的80%,安装调试合格后再付15%,剩余合同价的5%作为质保金。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
交货地点:象山县石浦自来水有限公司
5
采购人:象山县石浦自来水有限公司
6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网址:tp:///zbtb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3年 9月2日至2013年9月23日。
7
投标书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二
联系人:乐老师联系电话:0574-65733022.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24日14时45分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开标时间:2013年9月24日14时45分整。
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
9
投标书:价格标正本1份,副本3份;技术商务标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90天
10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开标前以转帐、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三楼财务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11
标书费人民币500元
第二部分投标方须知
A 总则
1、本次象山县石浦自来水有限公司实验仪器一批采购,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2)其它特定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国产仪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生产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