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举重竞赛规程
竞赛项目:
女子:48、53、58、63、69、75和75以上公斤级
男子:56、62、69、77、85、94、105和105以上公斤级
二、运动员资格:
运动员必须是符合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运动员资格管理规定的运动员。
三、参加办法:
,参赛级别与预赛相同,运动员不能更改级别参加决赛。
,则决赛名额按预赛名次递补。
(含5名)运动员参赛的单位可选派教练员和领队共2人;有5名以下运动员参赛的单位可选派教练员或领队1人。
(含4名)运动员参赛的单位可选派教练员和领队共2人;有4名以下运动员参赛的单位可选派教练员或领队1人。
四、竞赛办法:
(一)比赛将按照国际举重联合会最新技术规则进行。
(二)仲裁委员会对执行裁判进行现场评估。出现两次明显错误,即撤换。
(三)男子比赛运动员第一次试举的抓举与挺举之和不能低于报名总成绩的20公斤;女子比赛运动员第一次试举的抓举与挺举之和不能低于报名总成绩的15公斤。
(四)技术会议于赛前一天召开,将最后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教练员或领队签字后生效并不能更改。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按照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和报到:
(一)决赛以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具体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各参赛队伍于比赛开始前3天报到。
八、裁判员:
(一)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选派。
(二)裁判员要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举重协会的裁判员管理规定。
(三)裁判员于比赛开始前4天报到。
九、仲裁委员会:
(一)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等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二)仲裁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举重协会的裁判员管理规定和仲裁条例。
(三)仲裁委员会成员于比赛开始前4天报到。
十、兴奋剂检测:
(一)禁止使用违禁药物。比赛期间,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一号令》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