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蹦床竞赛规程一、竞赛项目: 网上女子个人、网上男子个人、女子团体和男子团体二、参赛资格: (一) 符合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规定。(二)参赛年龄: 1998 年 12月 31 日前出生者三、参加办法: (一)预选赛(暨 2013 年全国蹦床锦标赛) 1、参赛单位可报男、女运动员各 6名,( 3-4 名网上运动员、 1-2 名单跳运动员)。 2、参加男、女团体比赛的单位, 可报男、女教练员各 2名, 单跳教练员 1名; 参加网上男、女个人比赛的单位可报男、女教练员各 1 名。 3、参加男子或女子团体比赛的单位,可增报领队、医生各 1 名。 4. 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国家蹦床队可报教练 4 名,领队、副领队各 1 名,医生 2 名。 5 、报到后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须凭医生证明在赛前 24 小时办理更换手续。(二)决赛 1、获预选赛男、女团体前 12 名的队和男、女网上单人前 18 名的运动员有资格参加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决赛。 2、参加团体赛的单位,预选赛团体预赛前 6 名的单位可报运动员 6 名( 3-4 名网上运动员、 1-2 名单跳运动员),预选赛团体预赛第 7-12 名的单位可报运动员各 5名( 3-4 名网上运动员、 1 名单跳运动员)。 3、报到后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 须凭医生证明在赛前 2 小时办理更换手续,但必须符合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总规程的规定。参加网上个人决赛的运动员不得更换。 4、教练、领队参加办法与预选赛相同。医生按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统一规定执行。四、竞赛办法(一)预选赛(暨 2013 年全国蹦床锦标赛) 1、进行男、女团体、网上个人和单跳比赛。 2、团体赛资格赛每队由 3-4 名网上运动员和 1-2 名单跳运动员组成。由网上第一套和第二套每套得分较高的 3 名运动员成绩与单跳每套得分较高的 1 名运动员成绩相加评定团体名次。 3、获资格赛男、女前 8 名的队、网上单人和单跳个人前 10 名的运动员将进行团体和个人决赛。团体决赛由 3 名网上运动员和 1 名单跳运动员组成,以3 名网上运动员得分之和与 1 名单跳运动员两套动作得分的平均分相加评定团体名次。如并列,则以资格赛名次靠前的队列前。如网上个人并列, 则以第二套动作完成技术分高者列前,如仍并列,则以 5个技术裁判员的平均分高者名次列前, 如仍并列, 则以预赛名次靠前者列前。如单跳个人并列, 则以第二套动作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仍并列,则以资格赛中名次靠前者列前。 4、资格赛网上运动员完成符合要求的第一套动作和第二套动作, 单跳运动员完成两套符合要求的自选动作。决赛网上运动员完成一套自选动作, 单跳运动员完成两套符合要求的自选动作,计分从零开始。 5、每个单位最多男、女各 2 名网上个人,各1 名单跳运动员参加决赛。 6、竞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版国际蹦床评分规则和最新的国内比赛特定规则。(二)决赛 1、进行男、女团体和男、女网上个人比赛。 2、团体预赛每队由 3-4 名网上运动员和 1名( 预选赛团体预赛第 7-12 名的单位)或 1-2 名( 预选赛团体预赛前 6 名的单位) 单跳运动员组成, 由网上第一套和第二套每套得分较高的 3 名网上运动员成绩与单跳两套动作平均得分较高的 1 名运动员的成绩相加评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