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伤保险培训
2011年3月
目录
一、引言
二、工伤保险条例三个核心内容
三、新旧工伤保险条例对比
四、工伤事故处理的一般流程
一、引言
(一)工伤与工伤保险的概念
1、工伤
工伤亦称职业伤害,指职工在工作中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人身伤害,包括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以及因这种情况造成的死亡。上下班途中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产生的伤亡和出差中的伤亡因与工作相关,亦属于工伤。
2、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亦称职业伤害保险,是为因工伤残和患职业病的以及这两种原因死亡的职工、遗属,提供社会保险待遇的一种制度。它包括与之相关的职业康复和事故、职业病的预防。
(二)工伤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1、工伤责任承担的历史发展
(1)雇主无责任阶段,这种做法的理论依据是18世纪英国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风险分担”理论中提出的观点。上述理论被称为“危险自负说”。
(2)雇主过失责任阶段,19世纪下半叶,劳动者抗争取得了一定胜利,工伤责任雇主承担“过失赔偿”原则。
(3)雇主无过失责任阶段,19世纪末期,劳工斗争和社会进步,英、德等国家确认了“职业危险原则”。由此,工伤责任进入到雇主“无过失责任”阶段。
2、工伤保险的产生
工伤保险的早期形成是雇主责任保险,雇主责任制有很大的局限性,如雇员之间立场不同,事故难以协调,小企业经济力量单薄,很难承受赔偿,一般待遇较低,不能解决问题。因此,雇主责任制逐步被工伤保险取代。
3、工伤保险的发展
1919年国际劳工组织(ILO)成立时,在《章程》序言中指出:“对工人因工患病和因工负伤予以防护——规定养老金和残废抚恤金”。
1964年ILO通过了《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津贴公约(第121号)》,同时通过《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津贴建议书(第121号)》。
1968年国际劳工组织在东京召开了第六届亚洲地区会议,在一项亚洲社会保障发展的决议中强调:对受职业伤害的工人应由社会保险代替雇主责任制,普及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以确保工人的权益。
(三)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制定与颁布
1996年原劳动部在总结多年工伤保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颁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均衡和减轻企业负担,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总结我国工伤保险实践经验和借鉴国外通行做法的基础上,起草了《工伤保险条例(草案)》,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工伤保险条例》,并决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新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从2011年1月1日正式执行。
二、工伤保险条例的三个核心内容
案例2:刘某夫妇同在某砖厂工作,刘某是电工,其妻为制砖机看守员。由于工作性质比较机动,刘某经常代替妻子工作,为此还受到了厂领导批评。有一天,刘某在顶岗时,看到机器滚带出故障,就用铁锨清理,结果不慎导致右腿被卷入机器滚带中而受伤。请问:刘某能认定为工伤吗?
注:工作时间包括工艺准备、工艺结束时间、作业时间、职工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和工艺中断时间。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构成要件:A、工作时间前后;B、工作场所内;C、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收尾性工作;
二、工伤保险条例的三个核心内容
案例1:赵某和丁某是某建筑公司的建筑工人,有天下午下班后,他们看到施工现场灰尘飞扬,就决定撒水消尘。于是,赵某驾驶撒水车,丁某拖泵撒水。结果在一坡起处,由于驾驶技术问题,撒水车后滑将丁某撞死。另外,赵某没有驾驶证,二人也不负责撒水工作。请问:丁某属于因工死亡吗?
案例2:何女士在一家乡镇企业工作,有天上午7:50分,何女士骑自行车到单位上班,在厂内停放自行车时,被厂子的看院狗咬伤。请问:何女士能认定为工伤吗?她的事情该如何处理?
二、工伤保险条例的三个核心内容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构成要件: A、工作时间;B、工作场所;C、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案例1:崔女士是河南一家公司的员工,负责退休办理工作。退休职工蔡某认为崔女士给自己核定的退休标准有问题,经常找其理论。每次,崔女士都会详细的为蔡讲解退休政策与退休待遇构成,但蔡一直心怀不满。有天下班后,蔡某在公司内遇到了正在回家路上的崔女士,又去争论退休待遇问题。结果几句话不和,情绪激动的蔡某将崔女士打伤。请问:崔女士能被认定工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