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多媒体教学工具评优(优秀课件评选)
一、竞赛目标
本着面向学生、服务教学的宗旨,为教师搭建一个展示和交流技术应用能力的平台,以推进优质资源在教育教学中适时、适度的普及应用以及研究、创新的深层应用。
二、参赛范围
(一)参赛学科:面向教育部规定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所有学科。
(二)参赛组别:幼教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
(三)参赛人数:限1人。
三、竞赛内容
参赛作品包括能辅助教与学及课内外活动的软件(包括课件、学件、积件、工具小软件、教学视频短片等)和硬件。具体包括:面向教师的课件;面向学生的学件;教学工具与认知工具;能辅助课外活动、家校互动等的课件;能辅助教与学及课内外活动的各种教学硬件。
为了鼓励教学创新和倡导课件实用,在课件评价过程中将有一定导向性。尤其对辅助学生观察和认知的全景图课件、有实用价值的教育游戏、互动性强的非网页式学件、体现教学设计的精彩教学视频短片、帮助学生自主探究的实验型积件等给予适当加分。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包括:
1、参赛课件及相关素材。
2、作者简介、课件说明、相应教学设计和反思,分别存为三个Word文档。其中,课件说明须包含课件的课程背景、教材版本、课程或知识点名称、设计理念或思路、操作指南等内容。
3、如需特殊的播放软件,请一并提交。
上述提交内容须打包到同一文件夹,并压缩文件包,压缩文件包统一命名为:学校-姓名-。
(二)课件格式不限,制作平台不限,运行环境不低于Windows
XP操作系统。网络版多媒体课件应能用Web浏览器播放。
(三)每人限提交1件作品。
(四)参赛作品必须保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作品的原创性,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资料引用要注明来源,不得出现其他商业性广告语和任何外部链接。同时,参赛者同意对任何违反前述规定所造成的第三方索赔负全部责任。
(五)基于保护作品版权、维护作者权益的考虑,课件必须在不影响作品演示的前提下,在封面或其他显著位置注明作者名字及单位名称,并添加NOC活动Logo(Logo图片可通过直接保存NOC活动网站首页中的标志而获得)。
(六)课件的片头或封面或其他显著位置应出现规范的教材版本、课程或知识点名称,样式不限。如:湖南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地理》八年级上册第三章第三节《中国的水资源》。
(七)课件中的视频、动画、声音等均应尽量采用通用格式,配音应为标准普通话配音(不包括英语课件)。
(八)课件操作应容易上手,按钮要明显清晰,相关提示语句要书写完整,同时应便于传播和共享。
(九)曾经用于其他各种形式竞赛的课件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者的比赛资格。
五、作品提交
选手须通过NOC网站竞赛平台于2011年5月1日前在线提交作品(有地方组委会的地区由当地组委会统一提交)。
六、竞赛流程
(一)报名:参赛选手须通过NOC网站竞赛平台在线报名(有地方组委会的地区,由当地组委会统一组织报名)。
(二)初赛:由地方组委会负责组织,初步筛选不符合要求的作品(无地方组委会组织的作品由全国组委会负责初步筛选)。
(三)复赛:由地方组委会负责组织,确定地方奖项及报送全国决赛的作品(无地方组委会组织的作品由全国组委会负责评审)。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