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梁迎菊
(桂林市卫生学校广西桂林 541002)
【摘要】本文通过对现阶段医患关系的分析,从医患关系紧张的根本原因出发,找到如何构建和谐医患关方法,并通过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进份力量。
【关键词】医患关系现状原因构建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2)14-0352-02
医患关系是人际关系的一种表现。医生与患者之间应该是一种互相信赖、相互合作的关系。医患关系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患者是委托人,而医生和医院是代理人,患者委托医生为其提供恰当、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这就构成了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和谐、完美的医患关系是获得良好医疗效果的基本保证[1]。在目前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认为的医患关系,多为医院作为医疗服务最主要的供给方,它与医疗服务的需求方,患者一起,构成了医疗服务的供求关系和客户关系。在现进新的社会背景下,而医患关系也出现许多微妙的变化,而医患关系紧张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2]。是什么原因直接导致医患关系如此之紧张?我们通过医患关系现状,及造成医患关系紧张得原因进行分析,综合叙述如何构建和谐良好的医患关系。
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医疗纠纷明显增多,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甚至出现患者及其家属打砸医院,围攻、殴打甚至杀害医务人员的恶性事件[3]。国内医患关系紧张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中国消协资料显示,,,,,在3年多的时间里,增长幅度接近10倍[4]。而医患矛盾也成为
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从云南省昆明市延安医院2004-2005年共发生医疗纠纷35起,其中恶性医疗纠纷18起,几乎达到每月一起,到江苏的统计资料近三年来江苏省辖内发生医疗纠纷在医院闹事,导致医疗秩序受影响的达5000多人次,直接导致医院财产损失达4500多万元,严重影响了医疗秩序,成为困扰医院管理者的重大问题。自2001年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后,由于医患双方缺乏必要的诚信,又基于举证倒置的要求,医院需要患方签字的各种同意书比过去增加了10倍以上。对于一些高难度的诊疗技术,因医院和医务人员考虑到其所带来的高风险,甚至一些医院不再开展。这样的最终结果是损害了患者的利益。
现如今,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医事法,对医疗是否是一种消费以及医疗服务的性质等基本问题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对医疗行为中经常面对的知情同意权的法定主体序位和履行告示的范围、标准、要求、界定与医疗特权的范围、免责等问题都缺乏明确的法律条款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对医疗纠纷的法律规定不够明确,导致在处理医疗纠纷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不少医疗纠纷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法律依据,忽视了医疗行为的特殊性、复杂性、高风险性[6]。就当前化解医疗风险和医疗纠纷的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尤其是规范医患关系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规定还远不健全,患者对于医疗纠纷的法律制度了解甚少,大多数患者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医疗纠纷, 加大了处理医疗纠纷的难度, 许多医患纠纷久拖不决, 更加剧了医患矛盾的升级[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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