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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之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奖惩的原则
为了使员工明确奖惩考核的标准、依据和方法,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促进公司各项工作更高、更快、更好地开展,特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为配合《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员工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经营管理中涉及的重大问题或影响效果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奖励的目的在于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的工作业绩。
处罚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
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三种:
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
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晋级等。
荣誉奖励包括嘉奖、记小功、记大功等。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通报嘉奖,同时可给予50元的经济奖励(或等值奖品):
(一)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二)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三)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四)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五)有效利用或改进流程。
(六)拾金不昧。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小功,同时可给予100元的经济奖励(或等值奖品):
全年考勤记录无病事假、无迟到早退者。
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预防事故或抢修工程使正常经营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四)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五)检举揭发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六)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七)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功,同时可给予300元的经济奖励(或等值奖品):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全年累计获记小功三次者。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者
第三章处罚
公司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员工对处罚有异议,可以越级申诉。
处罚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一)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考核扣分、降薪。
(二)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处10元处罚。
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戴工作牌者。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上班迟到早退。
同事间互相谩骂、说脏话、粗话者。
(5) 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第十一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处50元处罚。
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每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以上者(含3次);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小过处分,处100元处罚。
(1)工作时间饮酒、睡觉者。
(2)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