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综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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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配合学院的研究生奖学金制度改革,加强对研究生的培养过程管理,严格执行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减少研究生延期现象,对博士生和硕士生的开题报告和中期(综合)考核做如下规定:
博士生
(1)开题报告
时间节点:博士生的开题报告安排在第一学年的短学期~ 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的第一周间开题。每学年短学期开始,研究所所长(当前暂由工催所所长)负责启动开题报告,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的第二周内提交最终的考核表格。
开题报告内容:博士生学位论文的文献调研、研究方案和初步结果。
开题报告召开的条件:开题报告的博士生的导师必须参加,参加考核人员必须包括本系50%以上的博导。
开题报告报批程序:研究所提早两周通知所有的博士生参加以研究所为单位统一组织的公开开题报告。研究所需要将参加开题报告的学生姓名、参加开题报告的导师名单呈送系审批,至少提前两天张贴公告。开题报告评定结果送呈系备案。
开题报告方式:要求每个博士生至少做15分钟左右的开题报告+15分钟的提问,需全程录音,作为档案。参加开题报告的所有导师根据学生对课题的理解程度、专业基础知识和课题的创新性等方面对学生做合格和不合格的评价;合格的学生,每位参加开题报告的导师需要对学生的表现给出评分(优/良/中/合格或A/B/C/D)。这一成绩将作为学生下学年的奖学金等级的评价标准。不合格的学生其奖学金将被降等甚至取消。
过程管理:没有参加研究所统一组织开题报告的博士生,取消参评奖学金的资格,不得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因出国和外出合作研究的博士生,必须和研究所商量开题报告时间,并报请系审批。
(2)中期(综合)考核
中期考核时间:博士生的中期(综合)考核安排于第二学年的短学期~ 第三学年的第一学期第一周间。每学年的短学期开始,系将通知研究所启动博士生的中期进展报告,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的第二周内提交最终的考核表格。
中期(综合)考核内容:博士论文具体研究工作的进展,汇报阅读资料。
中期(综合)考核报批程序:研究所提早两周通知所有的博士生参加以研究所为单位统一组织的公开中期(综合)考核。研究所需要将参加中期(综合)考核的学生姓名,参加中期(综合)考核的导师名单呈送所在系审批,至少提前两天张贴公告。
中期(综合)考核召开的条件:报告的博士生的导师必须参加,参加考核人员必须包括本系50%以上的博导。
中期考核方式:要求每个博士生至少做15分钟的课题进展报告和15分钟与课题无关的阅读材料的综合考核报告+15分钟的提问,需全程录音,作为档案。所有导师根据学生对课题的理解程度、从开题报告以来的研究成果和工作量、对所开展课题必须的专业基础知识、课题的创新性等方面对学生做合格和不合格的评价;合格的学生,每位参加中期(综合)考核的导师需要对学生的表现给出一个评分(优/良/中/合格或A/B/C/D)。不合格的学生的奖学金将降等甚至取消。中期(综合)考核结果送呈系里备案。
过程管理:没有参加统一组织公开的中期(综合)考核的博士生,取消参评奖学金的资格,不得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因出国和外出合作研究的博士生,必须和研究所商量中期(综合)考核的时间。
硕士生
(1)开题报告
时间节点:硕士生的开题报告第一学年的短学期-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第一周间开题。在第二学年的开始,系将通知各个研